近日,在首期汽車輪胎產品召回法規及輪胎安全研討會上,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王宗齡這樣表示。
近日,在首期汽車輪胎產品召回法規及輪胎安全研討會上,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王宗齡這樣表示。
為了提高輪胎企業對國內外輪胎召回制度的認識,降低因輪胎缺陷而導致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風險,中國標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汽車服務事業部在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指導下,聯合國家橡膠輪胎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舉辦了首期汽車輪胎產品召回法規及輪胎安全研討會。
輪胎召回有法可依
據輪胎世界網了解,自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頒布實施以來,中國召回的缺陷汽車和輪胎數量逐年增多。
2013年1月1日,該規定升級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2013年10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換責任規定即汽車“三包”規定正式實施,至今也已執行兩年。
王宗齡表示,汽車召回和“三包”兩項制度在推動汽車產品質量提高產業健康發展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對汽車企業以及輪胎等零部件企業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中國,輪胎引發事故的數量居高不下。有關數據顯示,中國交通事故中約有46%是由輪胎爆胎引起的。
在研討會上,專家一致認為,輪胎作為汽車重要的安全部件,一旦發生故障,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人員的傷亡。加強輪胎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對于減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召回監管不可或缺
近年來,中國在輪胎的標準和認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
據王宗齡介紹,這些市場監管措施對提高輪胎產品的質量水平起到重要作用。但只有前市場監管還遠遠不夠,國外發達國家的成熟經驗表明,召回等后市場監管措施對于輪胎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更重要。歐、美、日等發達國家早已將輪胎作為汽車重要零部件,納入召回監管范圍。
據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公布的數據,1967年至今,美國對汽車輪胎召回660次,涉及98家生產者,召回輪胎5954萬條。美國輪胎每年召回次數11.5次,召回輪胎數量平均一年為216.82萬條。
輪胎世界網了解到,《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已明確將輪胎納入召回監管范圍,規定原裝輪胎召回由汽車主機廠承擔,售后輪胎的召回
由輪胎企業承擔。輪胎企業不僅要為汽車主機廠的輪胎召回提供支持和配合,還可能直接開展輪胎召回活動。
王宗齡坦率表示,召回缺陷產品已經成為輪胎企業的法定義務,如果違背,可能面臨嚴峻后果,包括行政處罰和品牌損失風險。
國內企業對召回缺乏了解
輪胎世界網獲悉,中國截至目前僅實施過三次輪胎召回,總量為77.471萬條,而且,這些輪胎召回基本上以汽車主機廠的名義發布和實施。
來自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專家告訴輪胎世界網,目前,大多數輪胎企業不僅沒有經歷過缺陷調查、缺陷報告和召回實施的過程,甚至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召回法規培訓,對召回法規和監管程序還很不了解。
他表示,中國輪胎行業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缺陷信息收集、風險評估、產品質量追溯體系。一旦發現產品缺陷,企業可能無所適從,這對整個輪胎行業來說是一個法律風險,對廣大車主和交通參與者來說,甚至可能要為此付出血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