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保部辦公廳近日通報稱,今年前三季度,吉林省與寧夏回族自治區PM10平均濃度與上一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環保部辦公廳要求兩省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保部辦公廳近日通報稱,今年前三季度,吉林省與寧夏回族自治區PM10平均濃度與上一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環保部辦公廳要求兩省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通報指出,到2017年,吉林省與寧夏回族自治區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應下降10%。今年前三季度,兩省區PM10平均濃度與上一年同期相比不降反升。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要求,2015年,吉林省PM10年均濃度應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下,寧夏回族自治區PM10年均濃度應在84微克/立方米以下。
根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1至9月份,吉林省PM10平均濃度為82微克/立方米,雖然空氣質量與今年上半年相比有所改善,但是與2014年同期相比仍升高6.5%,是全國空氣質量同比不降反升的省份,要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任務難度極大。其中白山市、白城市、通化市分別上升32.8%、25.0%、5.3%。
同期,寧夏回族自治區PM10平均濃度為105微克/立方米,與2014年同期相比升高5%,要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任務難度極大。寧夏回族自治區4個地級市PM10平均濃度同比不降反升,其中中衛市、固原市、銀川市和吳忠市分別上升25.9%、6.0%、2.7%和2.0%。
通報要求,要認真梳理各項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分析原因,查找問題,提出整改方案,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努力完成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