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春市首例由消費者協會和法院聯合授理的投訴案辦結。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
日前,長春市首例由消費者協會和法院聯合授理的投訴案辦結。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滿意。
“我明明辦理的是儲蓄業務,為何變成了保險 ?”
日前,長春市一位市民將銀行告到南關區消費者協會。
經南關區消費者協會調查,消費者到銀行辦理儲蓄業務,沒想到存款變成了保單 ,已經存了三萬,如果不退款損失會很大,而且消費者已經65歲。后經過南關區消費者協會調解,保險公司同意退消費者所交的3萬元,同時答應給消費者一定的贈品。雙方在消費爭議調解協議書上簽字。
但是此事并沒有終結。為了保護雙方的利益,2015年10月20日,南關區法院對該協議作出了民事裁定書(2015)南民調確字第2號,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確認了消協的調解結果。消費者權益得到了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