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4年交強險經營數據正式發布。整體而言,2014年交強險經營呈現出穩中向好的態勢,在投資的拉動下,保本微利的目標基本實現。不過投資有風險,能否持續通過投資收益彌補承保虧損,以保持交強險經營的穩定性,有待繼續觀察。另外,區域經營失衡問題在2014年依然突出,這也是歷年交強險數據發布時呈現出來的老問題。
日前,2014年交強險經營數據正式發布。整體而言,2014年交強險經營呈現出穩中向好的態勢,在投資的拉動下,保本微利的目標基本實現。不過投資有風險,能否持續通過投資收益彌補承保虧損,以保持交強險經營的穩定性,有待繼續觀察。另外,區域經營失衡問題在2014年依然突出,這也是歷年交強險數據發布時呈現出來的老問題。
數據顯示,近6年,共有18個地區累計承保虧損,部分地區嚴重虧損。上海、浙江、寧波、安徽、江蘇、湖北等前六大虧損地區最近6年合計收取保費 1405億元,占全國總保費收入的22.4%,合計承保虧損401億元,占總承保虧損的92%。而綜觀全國,綜合賠付率最高的地區是最低地區的3.8倍,綜合成本率相差也達2倍。
虧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各地人傷賠償標準差異過大。
當前,各地交強險人傷賠償標準普遍比照各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國平均為28844元,上海為48841元,甘肅為21804元;2014年,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國平均10489元,上海為21192元,甘肅為5277元。在同等費率的情況下,上海等地綜合賠付率自然也就會居高不下。畢竟,當前,保險公司對高風險車輛不得拒保,不能提高費率,不能改變承保條件,在交強險面前,公司基本無風險選擇權;在業務核算和經營結果方面,交強險與其他保險業務分開管理,單獨核算,交強險的盈虧由保險公司單獨承擔,而政府不提供任何補貼。因此,只要沒有與地區實際情況相匹配的費率形成機制,在上海等地,保得越多自是虧得越多。
因此,若從根本上解決區域經營的失衡問題,同時推動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控制交強險的運營成本,促使保險公司主動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保障車主和受益人的權益,則推進建立區域差異化的費率體系、形成商業化的經營模式或是當前的最優選擇之一。
但當前,作為肩負著確保每一位交通事故受害人都能得到及時救治的準公共產品,交強險遵循的是前端政府定價、后端市場經營的固定模式。為此,在費率厘定方面,要遵循“不盈利不虧損”的保本微利原則,費率、責任限額、條款內容等都須由政府統一制定,雖然市場環境、物價水平在快速變化,但交強險的定價卻多年未能調整。因為交強險費率的調整要面對比商業車險更加復雜的程序。首先需要社會聽證,但由于各地區、各投保人的不同情況,聽證很難達到預期;其次,由于是政府主導的保險產品 ,多年來公眾對經營結果一直存有質疑,如進行費率調整,政府所面臨的輿論壓力之大可以想見。
據了解,近期有望再次啟動《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修訂,適時討論交強險的改革方向和路徑。如能在充分考慮各地風險差異的前提下,對交強險實行分省定價,在區域內實現風險與價格的匹配,并在法律層面上明確各區域費率調整的觸發條件、調整程序、調整頻度、調整主體等具體內容,讓費率調整機制制度化,那么真正意義上的盈虧平衡應更易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