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到來,網購商家切勿被高漲的交易量沖昏了頭腦,有詐騙分子專門對網店商家實施詐騙。近日海珠區法院對一個6人網購虛假轉賬團伙進行宣判,該團伙主犯講述了自己的“騙術”。
“雙十一”到來,網購商家切勿被高漲的交易量沖昏了頭腦,有詐騙分子專門對網店商家實施詐騙。近日海珠區法院對一個6人網購虛假轉賬團伙進行宣判,該團伙主犯講述了自己的“騙術”。
短短3月騙網店近10萬元
2015年3月至4月期間,張某先后召集黑龍江籍貫的親哥哥張某龍、老鄉趙某、伊某及同案人楊某、孟某輝(未成年人,另案起訴),由張某龍負責銀行虛擬轉賬,其他人負責與被害人聊天。
這伙人通過網上購物網站,假稱購買物品騙取多名被害人信任,繼而采取銀行賬戶虛擬轉賬的方式,騙得多名被害人將錢款轉入指定支付寶賬戶。期間,張某給其他人提供住宿、支付寶賬號、銀行賬號,并提取詐騙款進行分贓。
法院查明,從2015年1月23日至4月20日,先后共有13名受害人上當受騙,被騙金額少則上千元,多則上萬元,詐騙數額共計人民幣97853元。
然而,被騙的受害人直到報警時,仍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被騙的,是哪個環節被騙子鉆了空子。
受害商家均收到銀行短信
被害人程小姐當時報案稱,2015年1月23日凌晨,她在石井家里做網店時,有一個客戶在她的網店拍賣了15290元的鞋子。接著,這個客戶說他的銀行卡沒有支付寶無法購物,讓程小姐把銀行卡賬號告訴他,他把自己的銀行卡的錢轉到程小姐賬號上,到時再把錢轉到客戶妻子的支付寶賬號上,最后用妻子的支付寶來結算。
程小姐想,按照這個客戶的說法來操作,客戶只是用了自己的賬戶幫忙轉賬到了對方妻子的支付寶,自己確實不會有損失。程小姐照著做了,她把自己的銀行賬號發給對方,接著手機就收到了有人匯款15260元到自己賬號的短信。
于是,程小姐通過支付寶把對方匯過來的15290元轉到指定的一名女子的支付寶上。但剛轉完,程小姐就發現剛剛收到的銀行短信有問題。程小姐急忙打電話查詢,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里面根本沒有人匯錢進來,于是報警了。
萬女士的遭遇與程小姐基本一模一樣。今年4月1日,萬女士在海珠區家里經營網店,一個男性買家說支付寶上錢沒那么多,但是貨很急的要賣給客戶,讓萬女士幫忙“賺錢”,還裝作業內人士問現在什么款式好賣,有沒別的春季新款。
這個買家一共下了6個單,萬女士轉了4次錢,一共14544元。期間,這個男子還不停的發消息和打了12個電話給她,讓她沒有機會咨詢別人。萬女士同樣收到了“有問題”的銀行短信,她認為是詐騙分子在自家附近設置了“偽基站”。
期間萬女士也曾懷疑,但打了銀行客服電話,接通人工服務對方說是某銀行的,她就掛了電話,并以此認定這個買家是真實的客戶。
原來是騙子鉆了銀行的漏洞
那么詐騙的過程真如這些受害人所描述的那樣嗎?2015年4月20日,張某、趙某、張某龍被抓獲,伊某于當日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這伙人歸案后,向辦案機關道出了他們行騙的手法。
實際上,這伙人行騙的手法并沒有那么高明。張某供述說,他們在騙得網店商家的銀行賬號之后,就通過銀行的網銀賬號,輸入事主的銀行賬號以及綁定手機號。在輸入拿到的事主銀行賬號時,故意輸錯一個或者幾個號碼。
這樣操作的結果是,實際轉賬并沒有成功,但是事主跟銀行綁定的手機號仍然會收到一條短信提示,短信提示會顯示有人向事主的賬號發生了轉賬。但這種短信的末尾通常有括號提示:“本短信不能作為轉賬憑證,實際轉入金額以實際到賬為準。”
但是,粗心的事主還是以為真的有錢到賬了。張某說,這一操作,他們實際上鉆了銀行的漏洞。事主通常認為轉出的就是他們轉進去的錢,其實將自己的錢轉到了他們指定的支付寶賬號上。
近日,海珠區法院一審認定張某、趙某、張某龍、伊某構成詐騙罪,張某及其哥哥張某龍是主犯。此外,伊某有自首情節。據此,一審對張某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對張某龍判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趙某判刑1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伊某獲判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