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內部人士:未收到調整期指買賣數量限額通知】11月13日,有網友在自媒體群上發布消息稱,證監會決定放寬期指當日買賣數量限額。
11月13日,有網友在自媒體群上發布消息稱,證監會決定放寬期指當日買賣數量限額。
記者致電中金所內部人士,經證實截止13日17時,中金所并未收到上級通知放寬股指期貨交易限額,此消息并不屬實。
網傳證監會將會放開股指期貨交易額度限制
網傳內容如下:“證監會決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放寬股指期貨日買賣數量限制,投機型股指期貨日交易量由10手上調為100手,交易傭金由萬分之二十下調至萬分之一。股指期貨是平穩股市波動、降低系統性風險的重要工具,請各方正確看待本次政策調整?!?/p>
背景資料:
由于今年6月以來,我國股市出現了較大波動,因此9月2日晚間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貨嚴格管控措施,將期指非套保持倉保證金提高至40%,平倉手續費提高至萬分之二十三,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認定為異常交易行為,旨在進一步抑制市場過度投機,促進股指期貨市場規范平穩運行。
一是調整股指期貨日內開倉限制標準。中金所決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股指期貨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量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日內開倉交易量是指客戶單日在單個產品所有合約上的買開倉數量與賣開倉數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開倉數量不受此限制。
二是提高股指期貨各合約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為切實防范市場風險,通過降低資金杠桿抑制市場投機力量,自2015年9月7日結算時起,將滬深300、上證 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非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將滬深300、上證50和中證500股指期貨各合約套期保值持倉交易保證金標準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貨平今倉手續費標準。為進一步抑制日內過度投機交易,結合當前市場狀況,自2015年9月7日起,將股指期貨當日開倉又平倉的平倉交易手續費標準,由目前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一點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倉成交金額的萬分之二十三收取。
四是加強股指期貨市場長期未交易賬戶管理。為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強化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監管,中金所要求會員單位進一步加強客戶管理。對于長期未交易的金融期貨客戶,會員單位應切實做好風險提示,加強驗證與核查客戶真實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