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場上掀起一股炒現貨的熱風。一些不法分子就此盯上現貨投資交易,他們租用虛假交易平臺,雇傭操盤手幕后操縱價格,發展一二級代理產業鏈,使得來自廣東、湖南、陜西、浙江、上海等全國各地的159名投資者血本無歸,被詐騙金額約計2440萬元人民幣。
近年來,市場上掀起一股炒現貨的熱風。一些不法分子就此盯上現貨投資交易,他們租用虛假交易平臺,雇傭操盤手幕后操縱價格,發展一二級代理產業鏈,使得來自廣東、湖南、陜西、浙江、上海等全國各地的159名投資者血本無歸,被詐騙金額約計2440萬元人民幣。
7日,朱某群、夏某等20名被告人涉嫌利用虛擬貴金屬交易平臺詐騙一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該案因案情復雜,被告人數眾多,法院宣布該案預計要連審三天。法庭上,第一被告人朱某群表示認罪,但辯稱自己不是詐騙罪,是非法經營罪。
1、吹噓炒現貨利潤可觀
檢方指控,2013年,夏某與朱某群商議利用貴金屬交易平臺實施詐騙計劃。
朱某群有軟件和技術方面的資源,他在網上租來服務器和交易軟件,設計標志后將該貴金屬交易平臺更名為貴豐(興盛)珠寶訂貨回購系統。夏某有客戶方面的資源,他開始找代理人去發展客戶,讓他們到貴豐珠寶訂貨回購系統來炒南非藍鉆、貴金屬白銀。
自2013年6月開始,朱某群找到曹某華作為一級代理商去發展客戶,夏某發展到戴某華、于某豪(另案處理)為一級代理商發展客戶,而戴某華找來二級代理商胡某星、陳某飛、徐某(另案處理)一起合伙發展客戶,于某豪找到毛某發展客戶,讓毛某與陳某、鄒某、戴某繁一起發展客戶。
當相關代理商發展完畢后,再由各個代理商尋找投資客戶,向客戶推薦這個虛擬的現貨交易平臺,并吹噓炒現貨南非藍鉆和白銀的利潤可觀,之后一步步引誘客戶虧損大量投資本金,而他們則將客戶的損失非法占為己有。經司法審計已報案被害人資料,自2013年至2014年,共有來自廣東、湖南、陜西、浙江、上海等全國各地的159名被害人通過上述方式被騙取共計24355505.36元人民幣。
2、客戶資料從網上買來
2013年6月,朱某群租來虛擬的交易平臺開始運作,代理商從網上尋找客戶資源。戴某華和他的二級代理商在杭州尋找客戶,于某豪和毛某等人則在南昌市尋找客戶。
戴某華、于某豪、毛某、曹某華等人先在網上買來一些客戶的資料,再轉到其他代理商所在公司的業務員打電話發展客戶,并先給客戶推薦一些股票信息。股票賺了錢,相應地取得客戶信任,戴某華等人便會向客戶推薦虛擬的現貨交易平臺,謊稱該交易平臺是一個炒南非藍鉆、貴金屬的交易平臺,他們能讓客戶很快地賺到錢。
如客戶答應炒南非藍鉆、貴金屬后,戴某華等人便會把客戶的資料交給朱某群,讓朱某群給客戶開一個炒南非藍鉆、貴金屬的賬號,當客戶將錢轉入貴豐珠寶交易平臺上的第三方賬號時,客戶的錢實際就轉入了朱某群與深圳快匯寶綁定的自己的銀行賬號內。
一開始,朱某群、夏某等人會將交易平臺的漲跌情況告知代理商,代理商再告知客戶去買賣南非藍鉆,開始都會讓客戶賺取30%以下的利潤,當客戶完全信任被告人并加大了投入后,便按照朱某群告知的交易平臺漲跌情況,故意讓客戶反向操作,當行情漲時讓客戶買跌,當行情跌時讓客戶買漲,以達到讓客戶虧錢的目的來騙取客戶的錢。
客戶虧錢后,如不想再炒南非藍鉆要求退出,朱某群則在后臺將客戶賬面上剩下的錢通過銀行卡轉回給客戶,讓客戶以為是一個真實的交易平臺。騙到客戶的錢后,由朱某群和夏某按照一定的比例將錢分配給其他被告人。
3、怕暴露多次更換平臺
2014年8月7日,大量的被害人遭遇詐騙后,朱某群、夏某害怕事情暴露,就關閉了貴豐珠寶訂貨回購系統交易平臺。2014年9月,朱某群又在網上下載了一個Jewelry trade system(中文名珠寶交易系統)虛擬的軟件平臺,再次讓客戶炒南非藍鉆騙取客戶錢。在使用第二個交易平臺詐騙的過程中,戴某華又找來了洪某環、方某平(均另案處理)等人一起參與詐騙。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這些被告人騙了一批客戶后,再使用其他軟件繼續釣客戶上鉤,他們先后使用了貴豐(興盛)珠寶訂貨系統、Jewelry trade system、久致珠寶訂貨回購系統等八個虛擬交易平臺進行詐騙。
針對開設八個虛擬交易平臺的事實,朱某群辯稱由于投資客戶的信息內容比較多,怕一個服務器運行不過來,而更換服務器需要大量的資金,才決定不斷更換軟件平臺,“如果客戶有移交資料的需求,是可以完全平移到其他軟件平臺的”。
庭審現場
涉案多為85后律師超過30人
該案涉案的被告人數眾多,出庭的辯護律師陣容也很強大,有30多人,法官表示該案將分三天開庭。法庭上,20名被告人分兩排坐在被告席位,他們都是一群年輕人,年齡大多數是85后,也有一些90后,學歷均不是很高。
朱某群作為第一被告人,先出庭受審,他可以說是本案中學歷最高的一位年輕人,是唯一的一位本科生。朱某群承認自己沒有成立公司,也沒有獲得相關資質從事現貨交易,正是因為如此,才不得已綁定自己的賬戶提供現貨交易服務。朱某群還說自己并沒有操縱平臺價格,平臺上的現貨交易價格是真實存在的,完全實時對接新加坡藍鉆和路透社的白銀信息,并辯稱自己不是涉嫌詐騙罪,而是非法經營罪。
在利潤分配上,朱某群表示根據夏某做出的報表發放利潤,在夏某這邊只拿11%的利潤,其余都劃給夏某,由他分配給其他人;而對于曹某華則拿15%的利潤,其余由他發給自己的代理商。自從2013年6月運營開始,朱某群已經從中賺取200多萬的利潤,這些錢一部分被他用于買了一部奧迪A8,其他用于日常花銷了,他表示自己愿意退贓。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