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注冊制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有序推進】對于注冊制時間表,鄧舸表示,上述決定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授權決定后,國務院將根據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股票公開發行核準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具體事項作出相關制度安排。
對于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擬提請人大常委會的草案,明確在決定實施之日起兩年內,授權對擬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實施注冊制的情況,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1日表示,現行證券法明確股票公開發行實行核準制,要實行注冊制需處理與現行證券法的適用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授權國務院在一定期限內調整適用部分規定,但授權規定要有一定的時間期限,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擬提請人大常委會的草案明確注冊制情況時,明確了兩年期限,這里的兩年期限,是指《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的決定》,自決定實施之日起起算。
對于注冊制時間表,鄧舸表示,上述決定尚待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授權決定后,國務院將根據授權,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開發行,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股票公開發行核準制度的有關規定,對具體事項作出相關制度安排。證監會將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開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等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對注冊條件、注冊機關、注冊程序、審核要求、信息披露、中介機構職責以及相應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等作出全面具體的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后公布實施。注冊制的具體實施時間,取決于上述準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當前各項準備工作正在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