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模具加工坊老板,未設置廢水處理設施,而是將重金屬含量超標3倍以上的廢水倒入抽水馬桶,通過污水管道外排。15日,該男子被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浙江一模具加工坊老板,未設置廢水處理設施,而是將重金屬含量超標3倍以上的廢水倒入抽水馬桶,通過污水管道外排。15日,該男子被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000元。
現年34歲的夏某于2012年2月到溫州甌海開辦了一家模具加工坊,加工“壓鑄鎖”、“皮帶模”的花紋。該加工坊未設置廢水處理設施,而是將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先用塑料桶收集,再倒入抽水馬桶,并通過污水管道將廢水排放出去。
2015年8月,當地環保部門執法人員查獲該加工坊,并在蝕紋槽和廢水桶內各提取了水樣。經專業部門鑒定,水樣中總鉻、銅、鋅、鎳等均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3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