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認為,網貸監管辦法實行負面清單模式可能性較大。
央行人士在近日警示,目前P2P問題平臺正進入新的風險高發期。
此前,坊間盛傳網貸平臺監管細則基本成型,將于本月公開征求意見,并將于明年年中落地,同時設有18個月左右的過渡期。業內認為,監管辦法實行負面清單模式的可能性較大。
熱議負面清單監管
隨著網貸問題的集中爆發,市場對于出臺網貸監管細則的呼聲見漲。
“目前監管細則還處于完善、修改階段,細則正式施行之前會公開征求意見,年底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一個大概率的事件。”今年9月份,銀監會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鋒透露。
據李均鋒介紹,監管細則主要包括:網絡借貸的注冊登記,資金存管,產品、平臺信息披露等各項問題,同時會明確網絡借貸的定位、業務邊界、有關方面對網絡借貸的管理和監督責任。
上海市金融辦金融創新處處長許耀武認為,國外普遍地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的監管框架中。具體來說可分為三個方面,其一是設立必要的行業準入門檻;其二是探索負面清單監管;最后要落實投資人的適當性要求。其提出,監管部門要建立負面清單的監管思路,明確哪些事情P2P平臺不能做,并且明確處罰機制,樹立基礎的行業規范(如信息披露機制、資金托管機制等).
邦幫堂董事長寇權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從目前各方消息來看,監管辦法實行“負面清單模式”的可能性很大,并且將堅持平臺的中介屬性,不得設立資金池,不得從事理財、信托、股票配資等,可以引入第三方擔保或保險模式。同時,也要建立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此外,還可能限制借款的過度集中,包括單筆投資上限、余額上限等。
寇權稱,由于監管的缺失,P2P行業在過去兩年的迅速發展中出現了平臺詐騙、非法集資等負面事件,損害行業聲譽,使行業在一定程度上遭遇到信任危機。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防范風險、肅清行業風氣顯得至關重要。
銀客網總裁林恩民認為,金融脫媒是中國未來的趨勢,間接融資變成直接融資,需要降低中間的成本,所以利率還會下降。負面清單制可以給互聯網金融留下較大空間。“很關鍵的一點就是這可以為資產證券化留下了空間,在資產證券化方面,平臺可以做創新的地方還是很多。”
P2P平臺應堅守三個底線
早在2014年9月,銀監會人士曾提出P2P行業監管的“十原則”,包括“投資人與融資人都要實名登記”、“P2P機構不得以自身為投資人提供擔保”等十條原則,明確監管紅線。
今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托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也因此明確了P2P的信息中介定位。
網貸監管意見征求意見稿的推出是政府開始監管P2P平臺的重要一步,監管辦法起到規范行業發展,降低投資風險的作用。
“P2P行業的模式沒有問題,但確實進入了風險爆發高發期。” 姚余棟稱行業風險爆發的原因主要為五類:信息體系不健全,市場環境不完善;結構存在缺陷;是風險管理簡單化,內控機制未建立;信息體系不牢靠,信息安全無保障;是法律體系不完備,監管主體不到位。
姚余棟認為,P2P行業80%的風險都來自于沒有堅守底線,行業內應堅守三個底線。
第一、不能搞資金池。“巴塞爾協議I、II、III通過資本方式和流動性覆蓋比例嚴格約束銀行行為,發展了600年的銀行也無法成功抑制流動性危機,隔十年就會出現一次大的危機,根源在于銀行流動性出現了問題,P2P當然也控制不住。所以不能搞資金池,資金一定要經過第三方存管。否則一旦來流動性風險出現,平臺將垮掉。”姚余棟說。
第二,不能做擔保。“全球信貸資產壞賬率平均是4%,我們國家相對偏低一些。然而如果P2P平臺整體面向小微企業的,壞賬率肯定不會低于4%。”姚余棟預測,預測2020年信貸余額8000億,如果按照壞賬率是5%,將近出現400億壞賬,即便有10000家P2P,平攤下來則每家有400萬的壞賬。“加上本金、費用、人員工資,潛在壞賬率非常高的,不能低估這個問題。平臺的資本金無法承受帶來信用風險。”姚余棟說。
第三,不能做非法集資。只要有非法集資的嫌疑,一旦有人舉報,平臺就會出現流動風險、信用風險,頃刻之間就可能面臨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