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安裝驗收申請;設備安裝驗收申請表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有效期是多少年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有效期4年。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有效期4年。有效期滿后,擬繼續從事相應建設活動的單位,必須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六個月提出換證申請,并按照第三章的規定辦理換證申請和審核。逾期不申請或換發審核未通過的,將喪失相應資格,由原發證機構取消其資格。過期的《許可證》必須退回發證機關。
1、自評認為申請人符合自評規定條件的,須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地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受理機構)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3、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申請人在注冊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分支機構,該分支機構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該分支機構須在其所在地申請相關資質;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其特種設備施工資質須向“法人”注冊地的驗收機構申請,并邀請審核機構所在地。取得許可證的,其“法人”的《許可證》應當注明分支機構和許可施工類別的范圍。
制造單位申請施工資質許可可以與申請制造許可證同時提出,也可以單獨提出。與生產許可證申請同時提出的,在審查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按照本細則的規定對其許可條件進行審查。設有分支機構的,必須按照本條規定執行。
客運索道施工資質申請應當經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簽署意見后,向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
2除上述規定的材料外,建設單位申請換證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證據收集工作總結;
2、取證以來安裝、改造、維護的設備情況匯總表;
3、質量事件的管理;
4、《許可證》正本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