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毒日是10月26日;中國禁毒日施行日期
毒品可以在短時間內摧毀一個幸福的家庭,摧毀一個人的精神和軀體,6月26號是國際禁毒日,讓我們一起向毒品“說不”!今天和大家一起了解國際禁毒日的知識。
國際禁毒日的由來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在維也納召開了138個國家和地區的3000名代表參加的“品濫用和非法販運問題”部長級會議。這次會議提出了“愛生命,不”的口號。同時,為了進一步引起各國、各地區對毒品問題的重視,號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襲,與毒品犯罪活動作堅決的斗爭,也為了紀念這次意義重大的國際禁毒會議,大會結束時,與會代表一致建議,將每年的6月26日定為“國際禁毒日”。
什么叫毒品
全國人大常委會1990年12月28日通過的《關于禁毒的決定》中給毒品下了這樣的定義,即“毒品是指、、、、以及國務院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藥品和精神藥品”
毒品的種類
國際上對毒品的排列分十個號,主要是、、、、、致幻劑等十類,其中占據第三、,即三號毒品和毒品,即通常在世界上被人們普遍習慣稱的“三號”、“”。由于這樣的習慣叫法使人們誤以為還有一號、二號,而一號、二號實際是(鹽基物)或類。
毒品的特征
一般說來,毒品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
(1)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強制性地使吸食者連續使用該藥,并且不擇手段地去獲得它;
(2)連續使用有加大劑量的趨勢;
(3)對該藥產生精神依賴性及軀體依賴性,斷藥后產生戒斷癥狀(即斷藥后會出現“脫癮”癥狀);
(4)對個人、家庭、社會都會產生危害性結果。
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違反國家和國際有關禁毒法律、法規,破壞毒品管制活動,應該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規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產、制造、提煉、配售、兜售、分銷、出售、交售、經紀、發送、過境發送、運輸、進口或出口藥品和精神藥品、種植毒品原植物以及進行上述活動的預備行為和與之相關的危害行為。
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特征
(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即具有社會危害性;
(2)毒品犯罪是觸犯刑法的行為,即具有刑事違法性;
(3)毒品犯罪是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處罰性。
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 、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第347條);
(2) 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條);
(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條);
(4)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第349條);
(5) 制毒物品罪(第350條);
(6) 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第350條);
(7)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條);
(8)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352條);
(9)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罪(第353條);
(10) 強迫他人罪(第353條);
(11) 容留他人罪(第354條);
(12) 非法提供藥品、精神藥品罪(第355條)。
毒品犯罪的年齡規定
我國《刑法》對毒品犯罪的刑事責任年齡是如何規定的毒品犯罪刑事責任年齡,是指法律所規定的自然人對自己所實施的毒品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必須達到的年齡。毒品犯罪刑事責任能力,是指毒品犯罪行為人能夠正確辯認自己行為的社會性質及其意義,并能夠控制和支配自己行為的能力。
(1) 已滿16周歲的人實施毒品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販賣毒品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毒品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的危害
濫用毒品直接損害人類的身心健康是極為明顯的。不僅破壞人的正常生理機能和免疫功能,使者染上多種疾病,而且使人精神頹廢、錯亂,喪失人格尊嚴。成癮者從事體力和智力勞動的能力逐漸削弱,乃至最后完全喪失,成為無益于社會的廢人,更為嚴重的則導致死亡。在這方面,各國一般都有統計材料。在美國,1985年全國因吸食造成死亡的人數達1360人;1986年因吸食興奮劑而死亡的146人,同年,因吸食和二乙酰胺(均系致幻藥)而造成死亡的人數達206人,造成送醫院緊急搶救的達4695人。在德國有十幾萬者,1989年(原西德地區)警方記錄在案的就有975名癮君子因而死亡,比1988年的670人增加45%,1990年,死亡人數達1300人。在瑞士,1988年因而死亡的人數達205人。據原蘇聯內務部統計,50%的者不到30歲即死亡,開始后平均壽命不到25歲。據聯合國統計資料,1980~1989年10年中,全世界至少造成10萬人死亡。
來源:琿春林區基層法院
作者:王國鈺
編輯:劉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