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低保申請書正規范本-國家低保申請書范文
民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書使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和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法規政策規定,參考附件所列的行政文書(樣表),進一步研究制定、補充完善符合當地實際、工作必須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書。
下面是“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及授權書樣表”
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及授權書樣表
(申請人填寫)
本人姓名 ,現申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授權、委托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機關及其指定的收入核對機構對本家庭成員(含法定贍、撫、扶養關系成員)的收入和家庭財產情況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對,包括但不限于入戶調查和到公安、人社、住建、交通、市場監管、稅務、自然資源、公積金中心、銀行、保險、證券等部門、機構進行核查和信息比對。授權有效期從本人提出申請之日起至終止社會救助之日止。
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保證,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實、完整,愿意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如虛報、隱瞞、偽造申請材料,騙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在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發生變化,已明顯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時,30天內未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動報告,本人及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愿意接受所領取金額1—3倍以內的罰款,并自愿接受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等措施,自愿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簽字(按捺指紋):
注: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由本人簽字或者按捺指紋,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由監護人簽字或者按捺指紋,無書寫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采取按捺指紋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