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起來像罵人的英文,英文高級罵人
今年5月,自稱“渾元形意太極門掌門人”的馬保國在一場民間比賽中戰敗。在回應比賽輸贏的視頻中,“馬掌門”的“耗子尾汁”在網上風靡一時,并于11月11日被注冊成商標,商標搶注囤積套路再次發生。在眼球經濟爆炸的時代,如何應對甚囂塵上的商標囤積風氣?本期“域外警訊”聚焦美國、英國和馬來西亞等國的商標立法動態。
美國多方權衡 商標立法需謹慎
在美國以往的司法實踐中,一般把引發道德爭議的商標分為兩類:一類是商標本身包含不道德或易引起民憤的內容。在過去的商標注冊判例中,“REALLY GOOD SHIT”“PUSSY”“SEX ROD”“BULL SHIT”等品牌的商標注冊申請都被駁回。另一類是在特定環境中易引起不道德的聯想或激起民憤的商標。曾有人申請在紅酒上注冊“Madonna”(圣瑪利亞——基督的母親)商標。美國商標注冊機構認為,紅酒注冊具有宗教含義的商標,可能引發宗教教徒的不滿情緒,因此駁回了其注冊申請。
而實際上,美國商標法對道德概念的界定模糊不清,不少品牌在申請商標過程中存在爭議。
2017年,丹鳳眼合唱團向專利商標局申請注冊“THE SLANTS”為商標。專利商標局以“SLANTS”有斜眼的意思,是過去用來貶低亞洲人的用語為由,將其申請駁回。合唱團主唱西蒙偒認為,該駁回違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表達權利,隨后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聯邦最高法院依舊堅持1946年《蘭納姆法》的規定:禁止在商標中使用敗壞道德、誹謗性字眼及符號,判其敗訴。
2019年,美國洛杉磯服裝品牌FUCT商標裁決事件再次將商標道德爭議推向風口浪尖。2011年,服裝設計師布魯內蒂創立FUCT品牌,意為“Friends U Can't Trust”(朋友,你不能相信)。但當他申請注冊商標時,專利商標局以“THE SLANTS”為判例,認為該品牌名稱念起來像臟話(英語單詞“FUCK”),認定該品牌產品包含了性意象、厭女與暴力傾向,將其駁回。2014年,布魯內蒂向商標審理與上訴委員會(TTAB)提出復議,所得結果依舊相同。由于行政訴求手段已然窮盡,布魯內蒂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出訴訟。2017年12月,法院推翻專利商標局的決定,并授予FUCT商標。專利商標局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
洛杉磯服裝品牌FUCT。
2019年6月24日,歷經一番曲折,FUCT商標最終得以注冊。同時,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以6票贊成、3票反對的結果撤回禁止在商標中使用敗壞道德、誹謗性字眼及符號的禁令。布魯內蒂表示,此次勝訴能幫助其有效處理頻繁發生的非法仿造販賣事件。由此可見,商標注冊不僅能授予商標持有者保護權和獨占權,而且能有效預防侵權事件的發生。
英國乘勢而上 首創動態商標立法
隨著市場競爭愈發激烈,品牌定位不斷細化,不少商品由于缺乏獨特賣點而無法占據市場的一席之地。于是,抓人眼球的商標形式成為市場品牌的另一戰地。從最早出現的文字或簡單圖形商標、文字圖形組合商標,到部分國家和地區出現的聲音商標、氣味商標、立體商標,各種新潮創新的商標形式層出不窮。隨著科技進步和智能設備的普及,多媒體、聲音、動態圖畫的應用愈加廣泛,動態商標蓄勢待發。
2017年10月1日,為了加快商標制度的現代化進程,歐盟出臺了關于商標形式的新法規——《第2015/2436號歐盟指令》。該指令第3條明確規定:只要商標中所包含的文字、設計、字母、數字、顏色、形狀、包裝以及聲音能把不同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并且在商標審查機構和公眾看來也是清晰易懂的,該商標就能以不同的電子形式呈現。在數字時代下,視聽形式逐漸受到企業和公眾的追捧。
2019年5月3日,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授予日本科技巨頭東芝動態商標。該商標使用多個不斷漸變縮小直至消失的動態多邊形,突出日式折紙作品的特點。東芝商標負責人表示,動態商標的出現是英國商標法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在此之前,商標只能采用靜態圖形形式。
東芝獲得注冊的英國首件動態商標。
UKIPO首席執行官蒂姆·莫斯表示:“由于各大企業致力于探索獨具一格的品牌個性,商標在數字時代可能會變得越來越有創新性。”
馬來西亞修訂新法 嚴查近似商標
在商標申請注冊及侵權判定中,商標近似事件時有發生。馬來西亞《1976商標法》第38條規定,只有近似商標在相同商品上使用,才構成侵權。
2019年3月,兩個商標“MPT”和“MPT TOOLS”分別于3月13日和3月28日申請注冊。經調查,盡管商標不完全重合,但兩個商標所代表的商品都屬于一站式工具,比如電動工具、園林工具、手動工具等配件。該申請引起了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的關注。若是基于舊商標法,兩個商標均可注冊。然而,僅限制相同商品而不顧類似商品的舊商標法,容易造成相似品牌的碰撞和仿造品牌的滋生,不利于市場品牌的多樣性,無法發揮商標法的最大效果。因此,馬來西亞逐漸將對近似商品的規定納入商標法考慮范圍。
2019年7月2日,馬來西亞議會通過新的商標法——《2019年商標法》,對舊商標法進行大量修訂和擴充。新商標法第54條規定:除了已注冊商標指定的相同商品外,在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行為同樣侵犯注冊商標權。因此,“MPT”與“MPT TOOLS”商標申請因所指商品類似均被駁回。
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駁回同期近似商標之一“MPT”的官網。
為確保商標注冊的積極性,馬來西亞知識產權局再出奇招。對于同期審查的互駁商標申請,審查員將提供兩種解決爭議的途徑:一種是雙方商標申請人主動協商、簽署協議后一方主動退出;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提交法院訴訟解決。由于訴訟成本較高,協商往往成為最優選擇。最后,經“MPT”與“MPT TOOLS”協商,“MPT”取得商標。
馬來西亞的新商標法擴大近似商標的定義,不只關注商標的雷同,更嚴查商標所指商品服務的相似程度,有力抵制了類似品牌的泛濫,真正凸顯商標的品牌價值和市場規則,有效減少商標搶注囤積現象,為打造品牌市場中的獨特形象創造空間。
編譯 蔡佳琳
編輯 徐哲
審核 張紫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