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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浙江省教育廳印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文件,并作出文件解讀《36問答》,明確指出:民辦學校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預錄取等變相招生行為都是違規的,也是無效的。因學校各種自行違規招生引發的一切后果由學校承擔。
3月25日和26日,樂清市教育局主要領導召集11所民辦學校相關負責人,傳達了省教育廳今年的招生精神,解讀了政策細節,明確要求各學校必須要嚴格執行省市招生政策,不得存有僥幸心理和打擦邊球等違反省廳招生政策的行為。所有被約談的民辦學校負責人當場簽訂了《樂清市民辦學校規范招生承諾書》,承諾如下:
一
堅決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教育及相關行政部門的指導管理和社會輿論監督。
二
堅決維護招生秩序,嚴格按照樂清市教育局規定的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和招生計劃等要求組織招生。
三
嚴格執行免試入學規定,不以面試、評測等名義挑選學生或提前違規招生。
四
對已提前承諾招收的學生,即日起告知相關家長該承諾無效,并保證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參加樂清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招生報名錄取,對因此引起的后果由學校自行負責承擔。
4月2日,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民辦學校做好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精神,樂清市教育局再次發函上述11所學校,要求各校再次做好提前掐尖招生或私下預錄取、提前收費等自查自糾工作。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相關招生文件規定和溫州市教育局有關會議精神,現樂清市教育局鄭重聲明如下:
一、統一平臺
今年,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全部在溫州地區統一的報名招生平臺“溫州市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進行,同步招生,同步報名,同步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二、加強管控
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全過程做好學校招生管控工作,嚴格核查“擇校生”“借讀生”等掛靠學籍情況,切實做到“人籍一致”。
三、從重查處
學校擅自通過生源摸底、招生咨詢、預約等方式,采取變相掐尖招生或私下預錄取的做法是不允許的,也是違規無效的。對此,樂清市教育局將加大查處力度,一經查實,情況嚴重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學校停止當年招生、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
所有學校務必認清形勢,規范招生行為,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同時,敬請有關家長及時了解招生政策,不輕信任何單方的招生承諾,也不輕信網絡流傳的謠言,切實維護好自身權益。
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行為
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來源:樂清教育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