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教育局,陽春市教育局官方網站
近年來,隨著教育事業體制的改革,公費定向培養生這一培養模式應運而生。一邊目的彌補事業編專業人才缺口,一邊公費定向培養生違約辭職的現象日益顯著。據悉,就今年廣東省計劃招收公費定向培養的本專科師范生及教育碩士人數約為2358名。然而,就在昨日(5月21日),廣東省陽江市陽春市再次通報了一起公費定向培養對象的違約事件。
據陽春市教育局發出的通報,陳某與陽春市人民政府簽訂了《廣東省公費定向全日制教育碩士研究生培養協議書》,按照協議規定,陳某畢業后需在陽春市指定的學校任教至少六年。然而,陳某于2023年6月從廣州大學學科教學(地理)專業碩士畢業后,于2024年2月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其履約期限不足一年,顯然違反了協議中的相關規定。
廣東省陽江市陽春市教育局對此事進行了通報,并強調了公費定向培養生要遵守的合約精神。針對近年來公費定向師范生違約現象頻發的問題,我們對廣東省公費定向師范生進行深入了解。根據廣東省教育廳等四部門于2020年聯合發布的《關于公費定向培養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的實施辦法》,公費定向培養對象在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免除學費、住宿費、軍訓服裝費、教材資料費、實習實踐費和體檢復查費等各項費用,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費補助。然而,一旦公費定向師范生違約,將需按照相關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培養經費,并支付培養經費總額30%的違約金。若逾期未繳納,還將面臨額外的逾期付款違約金,并將違約行為記入人事檔案和社會信用體系,予以公開。根據大部分廣東公費定向師范生選擇在上崗后違約,這反映出在公費師范生培養和管理的過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問題和短板。業內專家認為,僅僅依靠違約懲罰作為兜底措施是遠遠不夠的。要從根本上預防公費師范生定向后違約,必須重視并解決培養和管理中的出現的問題,確保相關優惠政策的落實和有效執行。同時,也需要加強對公費師范生的職業規劃和道德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增強履約意識,為教育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廣州大學黨委宣傳部負責人在接受南方農村報記者采訪時,嚴正以詞表示:“為充分發揮政策優勢,進一步激發人才活力,并盡可能減少學生們的顧慮,我校在公費定向師范生的培養過程中,特別強化了前中期的教育和引導工作。我們鼓勵并引導學生們結合自身的興趣和能力,積極投入教學和學習實踐中,幫助他們堅定職業理想,為未來的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同時,教育行業也要重視誠信教育,通過多種形式的活動和課程,使學生們能夠深刻理解并認真對待公費定向師范生政策。強調,學生在享受政策帶來的優惠政策時,更應明確并履行自己所應承擔的義務,避免片面追求利益而忽視責任。
關于陳某的違約事件,認為這只是個別案例,學校將持續加強管理和引導,確保公費定向師范生政策的順利實施,為教育事業輸送更多優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