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學教育;藥學教育背景簡歷怎么寫
薛愚(1894—1988),藥物化學家、藥學教育家,1925年畢業于齊魯大學化學系,任清華大學講師,1933年獲巴黎大學理科博士學位,回國后任河南大學、暨南大學教授,北京大學醫學院藥學系主任。1946年參加九三學社,曾任中國藥學會理事長,對中國的藥學建設與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
宣傳藥學教育
1912年,中國政府改革教育制度,頒布《中華民國教育新法令》,提倡專門的西醫學校,直接把中醫擋在學校教育的大門之外。這就是近代醫學教育史上著名的“教育系統漏列中醫案”。此舉遭遇中醫界的強烈反彈以后,反對中醫者又提出“廢醫存藥”論。1929年,余云岫等提出的《廢止舊醫以掃除醫事衛生之障礙案》得到通過。這是中醫藥發展的低潮。
1940年,薛愚在齊魯大學創建了藥學系。他回憶道:“我請教當時在成都衛生界的兩位教授,想不到一瓢冷水澆到我的頭上,他們說藥學不是科學而是技巧,刷瓶洗罐、數藥片而已,要什么藥學系?你把理學院辦好,把化學系搞好就夠你忙的了,藥學系干不得。這使我回憶起自從我留法回來以后,在摸索開展藥學教育的道路上所聽到的‘中藥用水煎熬之后,倒出藥液,幾分鐘就可化驗完,還要什么研究’;‘現在中國人民需要吃飯,不需要吃藥’;‘藥學是搞草根樹皮的,鄉下老太婆也干得了’。”
薛愚說,“我真是莫名其妙,疑惑到底什么是藥學?難道藥學在國外是甜的,到中國就變苦了嗎?”
據統計,至1897年,中國的教會醫院有60所,其中有39所兼收生徒,但卻沒有培養出一名藥劑生。也就是說,傳教士在中國開設醫院、學校甚至是工廠,也在中國售賣藥品,但從未有過在中國培養藥學人才的想法。
此后一些有識之士雖然陸續自主創辦了一些藥學教育機構,但由于是“夾縫求存”,設置極為混亂,也沒有統一的學制和教育制度,2年、3年、4年以至5年等不同的學制同時并存。教學上既無明確的專業設置、培養目標和一定的培養要求,也無統一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本國的教科書。各校系(科)大多直接搬用外國教材。
國民政府也沒有給予傳統中醫藥學應有的重視。根據教育部教育條例的規定,藥學學科屬于丙類。丙類學科不能成立學院,學制為3年。全國僅有的獨立設置的國立藥學專科學校國立上海醫學院藥學專修科,雖然學制是4年,但也因“丙類學科不能成立學院”的限制,不能稱為“院”“系”,而只能稱“科”——這極大地限制了藥學學科招生的規模和質量。
有鑒于此,薛愚等藥學教育專家共同以藥學會的名義提議:在教育部下,專門設立一個藥學教育委員會,并撰文宣傳藥學的內容及培養藥學人才、建立制藥工業的重要性。
1945年,薛愚出任國立藥學專科學校校長。處理學校事務之余,薛愚又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創辦學術期刊。他的藥學教育理論和對中國藥學發展方向的研究在這一階段達到了一個較高的水平。
提出“三三制”辦學思想
薛愚與其他一些藥學會專家積極撰文,宣傳培養藥學人才、建立制藥工業的重要性,如《什么是藥學》《再論藥學教育》等都闡明了他的一些辦學思想上的改革。薛愚在自己創辦的《科學世界》雜志上發表的文章《論藥學教育——“三三制”》,闡述了自己關于藥學教育的“三三制”辦學思想。
薛愚認為,中國的藥學教育幾乎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因此絕不能再因循守舊、不思改革,但也不能削足適履、盲目照搬,只有實事求是、腳踏實地,探索出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藥學教育體系。中國的社會制度、歷史文化、工業水平與先進國家無法相比,想要于短時間內追趕上世界先進國家的水平,必須依靠兩條途徑:第一是“普及”,也就是說,需要使更多人了解藥學的作用和理論,然后藥學才能起步;第二是“精專”,也就是說,在藥學普及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需要進行深入研究和創造發明,才能盡快發揮藥學的作用。
薛愚在法國留學時,曾利用假期在各級藥店、藥廠實踐,對國外的藥學教育體制的課程設置、組織管理、規模特點都進行了調查研究,學習了很多有益的經驗。他把這些經驗都體現在了“藥學教育三三制”的思想中,希望通過體制改革,快速改變藥學教育現狀,達到“迎頭趕上”的目的。
薛愚在回憶錄中談道,“‘三三制’的藥學教育的設想,是我用二三年的時間,瀏覽藥學界前輩工作者和國內賢達的有關文獻以及我在實際工作中的體會而草擬的。既然有了自己的理想,我也就不顧某些醫藥衛生界大師的‘藥學不是科學是技巧’‘藥學沒有搞頭’等等言論,決心利用齊魯大學理學院以及借助于華西大學藥學系的某些條件、設備,同時籌劃開設了生藥學、藥劑學、調劑學等課程,初步完成辦好藥學系的使命。”
“三三制”的內容
“三三制”,是“藥學教育三級制”和“藥學院三系制”“學習場所三機構制”的統稱,目的是使藥學教育與臨床醫學密切配合,并與醫藥工業緊密協作,互相促進、共同發展。
“藥學教育三級制”,是分三級培養藥學工作者,依次為助理藥師(或稱藥劑生),藥師和藥學專家這三類不同水平的人才。
“初級”為藥學專科,學制為高中畢業生就讀兩年,初中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就讀三年。科目設置上,除國文、外文、史地等普通科目外,兼修化學、藥劑學、調劑學、生藥學及藥律等科目,最后到藥房實習。畢業之后,可擔任醫院藥房助理藥師或藥劑生。
“中級”為藥學院,學制為高中畢業生、具同等學力者就讀四年,助理藥師、藥劑生就讀兩年。科目設置上,除修普通科目外,須修各系(專業)科目,并須參加藥房、藥廠實習。畢業后為藥學學士,經考試后晉升為藥師。
“高級”為藥學研究院,入校學生須為藥學院或藥學系、化學系、生物系、醫學系畢業學生,主要學習藥理、生理、細菌、抗生素及化學合成等,學習年限為二年或三年,畢業后從事新藥合成,國藥之研究與整理,應具有發明創造能力。
薛愚說:“這三級之間是相互聯系的,由專科而藥學院而藥學研究院,依次前進,由入門而升堂而入室。”這樣一來,就達到了基礎學習者數量多,而高級研究者水平高的“普及”“精專”“兩條腿走路”的目標。
“藥學院三系制”,就是根據國家之需要、科學之發展,不固封于“一攬子教育”,而分為三個專業的辦學思路。
藥物化學系是根據化學由藥學衍生并服務于藥學的特點,將化學作為藥學的主要科目之一。因此藥物化學系設藥物化學、衛生化學、藥物分析鑒定、藥物合成、制藥工業、化工機械、工廠管理等課程。藥物化學系的學生除能夠勝任藥師工作外,還具有一定的制造藥品的能力,與制藥工業結合緊密。
生藥學系是為培養具有整理和研究中藥的能力的研究者。早期留學歸國的藥學工作者很多都是從事生藥研究的,他們最早用西方科學的方法研究中藥,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生藥學系設置生物學、本草學、生藥組織、栽培、采集、儲存、生物化學、生藥化學及臟器化學等課程。生藥學系的學生具有科學闡述中藥作用的能力,這一定程度上為傳承傳統智慧,使老百姓用得起藥奠定了基礎。
藥理學系是研究合成藥物及用藥之療效、副作用及毒理作用的藥學重要學科之一。藥理學系設置動物學、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心理學等課程。這是因為,藥物必須經過動物實驗、藥理、毒理檢查等一系列程序后,才能應用于臨床。也有人稱之為把關學科,與臨床醫學結合緊密。
“學習場所三機構制”,是考慮到藥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同時要為經濟民生服務,薛愚認為學習場所不應局限于學校,還應有完整的實習實踐場所。
學校為系統教授藥學所需理論知識并通過專業分科定向培養藥學人才的場所,通過“藥學教育三級制”和“藥學院三系制”的改革進行完善。
藥房為藥學專科、藥學院學生畢業前實習之場所。一般醫院藥房設備不夠完善,并不能滿足學生實習之需要,所以薛愚提出應設置設備比較完善的“藥房中心”專供學生實習之用。
藥廠為供藥學院、藥學研究院學生實習之用,并作為制藥中心和研究發明新藥的實驗機構。當時我國藥品不論新舊,甚至是中藥提煉,幾乎完全依賴外國。薛愚認為,只有經過藥廠實習、研究,逐步實現藥品國有化、工業化進而達到藥品自給自足的水平,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健康。
在薛愚的設計中,學校、藥房、藥廠各自分立、經濟獨立,但行政上應統一管理。這與今天產、學、研結合的思想有一定的一致性。藥房、藥廠作為學校的實習場所,而學校又為藥房、藥廠定向培養人才、推進技術,三個機構“三位一體”,以收實效。
新中國成立后,1952年開始,在對全國高等學校的改革與院系調整中,較為散亂的藥學教育機構在院系調整中有側重地合并重組,一些較為先進的改革思路才得以逐步實施。在專業設置上,將藥劑學、藥物化學、生藥學、分析鑒定、制藥工程等五個專業歸并為藥學、化學制藥、抗生素三個專業(1958年以后,部分院校又增設中藥學等一批專業),同時統一學制、明確教學內容和任務。
此后,我國藥學教育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孔瑤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