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教育局(六安教育局舉報電話)
致全市中小學生家長的一封信
家長朋友們:
為進一步深化校外培訓治理,嚴防違規校外培訓,切實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特向您溫馨提示如下:
一、呵護孩子健康成長
根據“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一些個人或不具備任何資質的“黑頭”機構以營利為目的不顧孩子身心健康,開展提前教學、填鴨式教育,為逃避監管,以“思維訓練”“托管”“教育咨詢”“游學研學”等名義, 選擇在場地隱蔽、消防設置欠缺、安全管理不達標的場所開展違規培訓活動,安全隱患重重, 一旦發生災情將會嚴重危及您孩子的生命安全。一樁樁血的教訓屢見報端。各位家長,孩子安全無小事,“黑頭”機構不能送!
二、尊重孩子成長規律
要尊重青少年兒童成長規律,對孩子的未來合理預期,理性規劃孩子的發展之路。請您多留出時間陪伴孩子,關注孩子思想情緒變化,傾聽孩子心聲,疏導孩子心理壓力。主動與老師溝通了解孩子在校學習和身心情況。多鼓勵孩子參與家務勞動,提升孩子生活技能。尤其是即將到來的“五一”假日期間,建議您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日生活,盡量多陪孩子參加豐富多彩的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活動,讓孩子親近大自然、體悟親情溫暖。每個孩子都是一株獨特的“幼苗”,蘊含著無限可能和希望,每個孩子的花期各有不同,讓我們“不疾不徐, 靜待花開”!
三、理性看待校外培訓
請各位家長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訓的作用,不盲目跟風攀比驅使孩子參加校外培訓,不要被不良機構的“危言聳聽”裹挾,不要盲目報班、搶跑,不要過度焦慮,保持平和心態,在尊重孩子意愿和興趣的前提下選擇體育、科技、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陶冶孩子情操,促進孩子德智體美勞全面健康發展,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程,保證孩子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時間。同時在選擇報名校外培訓機構時,第一時間主動查看機構是否持“一證一照”。“證”是指《辦學許可證》或《核準書》,“照”是指《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請自覺抵制“證照不全”機構,拒絕參加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組織的學科類培訓。
四、合理支付培訓費用
請您務必通過手機下載教育部研發的“校外培訓家長端”APP報名及繳納培訓費用,購買課程時 APP將自動生成《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請注意查看收費標準等公示信息,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機構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預收費用, 一次性繳納費用不要超過5000元, 警惕培訓機構以“年卡優惠”“充值贈送”等方式誘導超時段、超限額繳費,不要轉賬給個人賬戶(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寶等)。請您要求培訓機構開具正規發票, 防范發生“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 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家長朋友們,“雙減”工作不是一陣風、一場雨,我們會長期堅持、“久久為功”。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為祖國的未來撐起一片藍天!
六安市“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致全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一封信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
“雙減”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自2021年我省“雙減”政策落地實施以來,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積極配合、響應政策要求,展示了應有的社會責任與擔當。在此,真誠地感謝大家的理解和支持!為進一步促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健康發展,不斷提升校外教育培訓質量,現溫馨提示如下:
一、牢牢守住安全底線紅線
安全生產是一切工作的底線,也是不能觸碰的紅線。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學員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五一”期間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自查自糾,按照之前制定的疏散逃生應急預案開展實際演練1次。加強日常管理,安排專人,確保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在培訓時,禁止鎖閉門窗和逃生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部位設置影響逃生、滅火救援的鐵柵欄、廣告牌或門禁等障礙物。當地主管部門將會同消防部門對培訓機構開展不定期安全專項檢查,存在場地、設施、消防等安全隱患的機構應立即停業整改,切實保障學員生命安全。
二、嚴禁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根據“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在“五一”等節假日期間或隱匿在居民樓、商務樓、酒店、咖啡廳和出租房等場所,或以“一對一”“一對多”“家庭教師”“眾籌私教”“思維訓練”“托管”“教育咨詢”“素質拓展”“高端家政”“游學研學”之名,舉辦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對于此類違規行為,我們將一如既往進行堅決查處。
三、規范收取培訓費用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要將收費項目與標準等信息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其中學科類培訓機構應按照政府指導價收取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的費用。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預先收取的培訓服務費作為負債管理,嚴禁提前確認收入。請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正確認識預收費用屬性。與培訓對象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 并據實開具發票。
四、依法依規開展培訓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已于2023年10月 15日正式施行,請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舉辦者認真對照學習,依法依規開展培訓,主動將機構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網址:https://xwpx.eduyun.cn/),把牢從業人員準入關,堅決禁用有性侵、虐待、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機構,各級教育等行業主管部門將聯合其他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六安市“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4年4月30日
來源:六安市教體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