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規有哪些;教育法規有哪些內容
編者按:2021年,是建黨百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這一年,多項教育舉措出臺或落地實施,從落實“雙減”到推進“幼小銜接”,從成立“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到深化“高考改革”,從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到“家庭教育促進法”,從“教育懲戒權”到“教師法修訂”征求意見,從“防治網絡沉迷”到推進“健康教育”……每一項改革創新,都為貫徹教育新發展理念、構建教育新發展格局、推動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新思路,中國教育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歲末年初,《教師報》策劃梳理“2021年十大教育熱詞”,與您共同回顧過去一年的教育熱點。
近些年校外培訓熱加劇社會教育焦慮,為持續規范校外培訓,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以下簡稱“雙減”政策),受到社會廣泛關注。
“雙減”政策可以概括為針對校外機構的“三限”“三嚴”;針對校內教育的“三管”“三提”。“三限”:限制機構數量、限制培訓時間、限制收費價格。“三嚴”:嚴格內容行為、嚴格隨意資本化、嚴控廣告宣傳。“三管”:管好教育教學秩序、管好考試評價、管住教師違規補課。“三提”:提高教育質量、提高作業管理水平、提高課后服務水平。
為確保“雙減”政策落到實處,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會同有關方面擬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相關標準和制度并監督執行,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新一代少年兒童的關懷,對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訓改革具有重大意義。
“雙減”政策實施以來,各地貫徹落實部署,在全面壓減作業總量和時長,大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同時,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雙減”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一方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全面推出了“5+2”課后服務,使得“作業不離校、應考不操練、提質靠學校”成為新常態,學生校內作業負擔顯著減輕;另一方面,隨著義務教育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總量的壓減、培訓時段的規范和收費價格的管治,廣大中小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頻次和強度隨之明顯減低,家長的經濟負擔和精力負擔也相應地回歸到了一個比較合理的水平。因而,“雙減”政策也得到了社會各方面的理解、擁護和支持。隨著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建設的不斷推進,特別是當教育評價方式得以全面優化,廣大家長的教育焦慮也將獲得有效紓解,教育生態及育人環境也必然會變得更加健康、和諧和可持續。
一直以來,有關教師懲戒權的問題都是討論熱點。2020年12月,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作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定義、屬性、適用范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要求等。
《規則》首次對教育懲戒的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教育懲戒是“學校、教師基于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明確教育懲戒不是懲罰,而是教育的一種方式,強調了教育懲戒的育人屬性,是學校、教師行使教育權、管理權、評價權的具體方式。《規則》強調,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適當性的原則,“符合教育規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則,做到客觀公正;選擇適當措施,與學生過錯程度相適應”。
《規則》強調,教育懲戒與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不同性質的行為,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劃定教師行為紅線,規定了對越界教師的處罰方式,方便各方監督。同時,《規則》也強調學校應當支持、監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
教育部表示將積極指導推動各地、各校貫徹落實《規則》,依據《規則》健全教育懲戒的實施、監管和救濟機制,讓學校、教師會用、敢用、慎用教育懲戒,讓家長、社會理解、支持、配合學校、教師教育和管理,共同營造良好教育生態。
2021年11月29日,教育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共9章57條,對總則、權利和義務、資格和準入、聘任和考核、培養和培訓、保障和待遇、獎懲和申訴、法律責任等予以明確。
值得指出的是,此次修訂將“教育懲戒”納入教師基本權利當中。《征求意見稿》提出,教師享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對學生進行表揚、獎勵、批評以及教育懲戒的權利。同時,教師履行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基本權利和人格尊嚴,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基本義務。
2021年10月23日,家庭教育促進法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從法律層面對家庭教育相關內容作出規定,使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為“國事”。這是我國首次為家庭教育專門立法,用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家庭教育地位,促進家庭教育科學實施,家庭教育走向法治化、規范化。
家庭教育促進法是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補充,是規范家庭教育的需要,也是國家和社會的需要。習近平總書記曾提到“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要給孩子講好‘人生第一課’,幫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從法律層面對家庭教育相關內容做出規定,讓家庭教育從“家事”上升為“國事”,這也是依法治國大背景下的依法治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少年的你”。
隨著時代的發展,家長養育子女有了更高的目標,也遇到了更多的困境。例如,教育內卷給家庭帶來很大壓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問題頻出,網絡使用、法治意識、生活方式、職業規劃、品德教育、人格健全等一系列矛盾讓很多家長束手無策。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正是為了更好地促進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學化以及家庭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所以,家庭教育不再是家務事,而是從家事變成了國事。
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標志著黨和國家積極主動地承擔了家庭教育的國家責任,從各級政府到企事業單位,從群團組織到校外機構,都要在家庭教育領域履職履責、盡職盡責,這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然之路。這一法律的出臺,從為誰培養人、培養什么人、怎么培養人的大局出發,促進家庭教育走向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的道路。
2021年9月,第四批高考綜合改革正式啟動。黑龍江、甘肅、吉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7個省份相繼發布“新高考”改革方案,加入新高考改革陣營。即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開始實施,并在2024年落地。與此前不同的是,第一、二批改革試點省份采用的是“3+3”的模式,而第三、四批則改為了“3+1+2”的模式。截至目前,全國已經有20多個省(市、區)啟動了高考綜合改革。
2021年,藝考也迎來重大改革!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教育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藝術類考生招生進一步收緊,力保公平公正。
《意見》明確指出,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統一高考為基礎、省級專業考試為主體的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制度;優化藝術學科專業布局,對社會需求不足、培養質量不高的專業予以調減或停止招生;進一步擴大省級統考范圍;嚴控校考范圍和規模;推進分類考試,分類錄取;文化課成績逐步提高;探索建立破格錄取機制;“高水平”不再從招生環節選拔。藝考改革各項政策內容無不傳遞出一個信息——藝考不再是高考“捷徑”!
高考改革歷來承載國家的主流價值觀和公平公正為核心的價值追求。藝體高考內容形式特殊,考生人數年有百萬之巨,其改革牽動百萬家庭、千萬家長的期盼,關系到高考改革的成敗。包括藝體招生改革在內的高考改革,尊重教育和考試發展規律,正穩步推進,從而提高人才選拔的公平性和科學性,促進學生全面成長成才。
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職責。
2021年,我國針對職業教育發展,相繼發布《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十四五”職業教育規劃教材建設實施方案》《關于做好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意見》等多項政策,逐步完善中國特色現代職業教育,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目標到2025年,職業教育類型特色更加鮮明,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會建設全面推進。辦學格局更加優化,辦學條件大幅改善,職業本科教育招生規模不低于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的10%,職業教育吸引力和培養質量顯著提高。
《關于做好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工作意見》將職業本科納入現有學士學位工作體系,對普通本科和職業本科在證書效用方面價值等同,在就業、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樣的效力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職業本科教育未來可期。
職業本科教育,打破了長久以來職業教育止步于專科層次的天花板,成為引領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變量。發展職業本科教育是適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產業轉型升級和勞動力需求結構變化的迫切要求,也是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關鍵環節。職業本科教育既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職業教育的高層次。穩步發展職業本科,給廣大職業院校帶來了奮進的新希望。相關學校要準確把握職業本科教育的辦學定位,科學制訂本科職業教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積極打造勝任教學、善于解決復雜技術難題的高水平“雙師型”團隊,切實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著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持。
2021年4月,《關于大力推進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出臺。《指導意見》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重要舉措:國家修訂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調整一年級課程安排,合理安排內容梯度,減緩教學進度。強化幼小協同,通過實施幼兒園入學準備和小學入學適應教育,為兒童搭建從幼兒園到小學過渡的階梯,幫助兒童順利實現幼小過渡。
《指導意見》堅持科學導向,提出了四條基本原則,確保幼小銜接工作沿著科學方向推進。一是堅持兒童為本。準確把握兒童學習發展特點與規律是促進科學銜接的根本,文件提出關注兒童發展的連續性,尊重兒童的原有經驗和發展差異,幫助兒童做好身心全面準備和適應,培養有益于兒童終身發展的習慣與能力。二是堅持雙向銜接。銜接工作是幼兒園和小學共同的責任,《指導意見》強調樹立銜接意識,幼兒園和小學協同合作,科學做好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減緩坡度,促進兒童順利過渡。三是堅持系統推進。幼小銜接是一個系統性工作,文件提出整合多方教育資源,行政、教科研、幼兒園和小學統籌聯動,家園校共育,形成合力。四是堅持規范管理。強調建立動態監管機制,加大治理力度,糾正和扭轉校外培訓機構、幼兒園和小學違背兒童身心規律的做法和行為,為做好幼小銜接工作提供良好的教育生態。
《指導意見》要求,通過建立聯合教研制度、完善共育機制、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強化科學導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態,推動科學銜接、有效銜接。各省(區、市)要以縣(區)為單位確立一批幼小銜接實驗區,遴選確定一批試點小學和幼兒園,先行試點,分層推進。2021年秋季學期啟動幼小銜接試點,2022年秋季學期全面鋪開。
2021年10月18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通知,部署在上海市、廣東省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河北省廊坊市、山西省長治市、江蘇省常州市、浙江省金華市、安徽省銅陵市、福建省三明市、湖北省宜昌市、陜西省西安市高新區、山東省諸城市12個省市區建立教育部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這12個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遍及東中西部,涵蓋省級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地級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縣級市等不同城市類型。
“十三五”以來,經過不懈努力,我國基礎教育圓滿完成歷史性收官交賬任務,人民群眾“有學上”問題已基本解決。面向“十四五”,人民群眾“上好學”的愿望日益強烈,特別是中央部署“雙減”之后,強化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已成為基礎教育面臨的最緊迫最核心的重要任務。
建立教育部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驗區,主要目的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于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重要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關于基礎教育重大決策部署,特別是全國教育大會以來,中央印發的關于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等重要文件精神,進一步探索深化綜合改革,促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
民族要復興,鄉村必振興。隨著我國脫貧攻堅戰取得全面勝利,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出總局部署。
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是重要支點。在廣大鄉村地區,教育不僅承載著傳播知識、塑造文明鄉風的功能,更成為鄉村建設人才支撐的“源頭活水”。一號文件針對教育如何助力鄉村振興“劃重點”,支持高校為鄉村振興提供智力服務。強調要培育高素質農民,組織參加技能評價、學歷教育,設立專門面向農民的技能大賽。吸引城市各方面人才到農村創業創新,參與鄉村振興和現代農業建設。
同時要求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多渠道增加農村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在縣城和中心鎮新建改擴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面向農民就業創業需求,發展職業技術教育與技能培訓,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基地。開展耕讀教育。加快發展面向鄉村的網絡教育。加大涉農高校、涉農職業院校、涉農學科專業建設力度。
一號文件為鄉村振興聚力,為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三農”工作指明了方向。
“五項管理”即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2021年8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組織責任督學進行“五項管理”督導的通知》。2021年1至4月,教育部先后印發五個專門通知,對中小學生手機、睡眠、讀物、作業、體質管理作出規定。關系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是深入推進立德樹人的重大舉措,是“雙減”工作的重要抓手。
“五項管理”工作是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堅持“五育并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舉措。其主要要求是:進一步加強學生睡眠及午間休息管理,確保學生睡眠充足,讓學生的身體發展有基本的保障;加強學生手機進校園管控,同時確保必要時學生能和家長正常溝通交流。加強學生課外讀物排查清理,提供必要的讀物指南,確保學生養成良好閱讀習慣;加強體質健康管理,確保切實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為學生的終身幸福奠基。加強中小學生作業、睡眠、手機、讀物、體質管理,是小切口、大改革,以小見方向、見責任,關系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重大舉措,是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重要抓手。所以,各地各校要從思想上充分認識加強“五項管理”的重要意義,學校、家庭、社區協助配合全力推進“五項管理”落地生根。
2021年,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治理未成年人網絡沉迷問題,陸續出臺了更為嚴格的政策措施。
5月,教育部頒發了“五項管理”文件,涉及睡眠、作業、體質、讀物、手機。其中,手機管理是核心。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該法在新增的“網絡保護”專章中明確規定了政府有關部門在預防和干預沉迷網絡方面的職責,以及預防沉迷網絡的義務。7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雙減”文件,明確指出“要引導學生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控制使用時長、保護視力健康、防止網絡沉迷”。8月,國家新聞出版署出臺限制性規定,游戲廠商只能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給未成年人提供1個小時的服務,從源頭上治理網絡游戲沉迷問題。10月,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11月,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制發了《關于加強網絡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2021年“清朗·未成年人網絡環境整治”專項行動重點打擊“軟”圖文、視頻,嚴厲打擊涉及未成年人的不良網絡社交行為,深入清理QQ群組、互動社區、網絡游戲、網文小說、視頻直播等環節存在的不良亞文化信息,深入整治網課平臺推送低俗娛樂等與學習無關的信息問題,為未成年人營造了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整理:魏淑敏
編輯: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