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房產,梅河房產局
中新網吉林新聞11月14日電 (譚偉旗 李思佳)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執行一起案件。據悉,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樺甸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為被告梅河口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安裝冷庫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經過原告驗收合格后交付被告使用,且雙方進行了結算。
但結算后被告遲遲未支付貨款,故訴至法院。后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約定于今年5月前,被告梅河口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及韓某需共同給付原告貨款。
然而,二被告并沒有信守承諾,超過規定期限依舊沒有主動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法律義務,看著“苦等不來的貨款”,樺甸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通過“線上+線下”雙軌式排查手段,對被執行人梅河口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和韓某均進行了財產線索調查,后確定被執行人韓某并非“一無所有”,甚至還有點“小資產”—名下不僅有房產可執行,還有兩處。
這打開了執行法官解決該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執行思路,即以“查封”手段倒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故立即查封了被執行人名下位于梅河口市福樂街道某小區內的兩處房屋,查封期限為三年。
兩處房產均被查封的韓某一下子傻了眼、慌了神,終是感受到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需要付出的慘痛代價,她急匆匆地找到執行法官,表達了愿意主動履行義務的強烈意愿。
后被執行人主動將拖欠申請執行人的貨款全部給付,該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在較短時間內順利結案。
該案執行,看似只是一起簡單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但對于申請執行人來說,這筆貨款并不是一個小數目,既能盤活一個企業,也能拖垮一個企業。因此,加快執行進程,加大執行力度,就是積極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關鍵舉措。
企業作為城市發展最重要的市場主體,營商環境的土壤健康尤為重要。今年以來,該院充分認識到優化營商環境是倒逼司法水平提升的重要契機,只有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官司打贏了,企業拖垮了”的情況出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