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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州晚報
近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經與市財政、稅務、資規、、銀保監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門會商,自7月1日起,《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正式實施,施行期1年,實施范圍覆蓋了揚州全部市區。
《通知》共8條措施,對市區過往部分政策進行了延續和優化,旨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實滿足群眾的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做好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01
政策延續,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繼續放寬條件,鼓勵購買新房和二手房
《通知》第1條提出:“在市區購買改善性住房的,不再執行限購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執行限售政策?!?/strong>
市住建局房屋產權和交易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結合群眾的多樣化住房需求,該條政策旨在支持對住房有“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一定程度上減輕其購房負擔,進一步激發二手房市場活力。對于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客群,隨著其在市區購入改善型住房,憑新簽訂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在持有原有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的基礎上,可直接出售原房屋,不再執行原先網簽三年限售規定。
推廣二手房按揭貸款“帶押過戶”模式
《通知》第1條還提出:“推廣二手房按揭貸款‘帶押過戶’模式?!?/strong>
市住建局上述負責人介紹,去年底,市區開始實施二手房“帶抵押過戶”業務。今年更大力度推廣二手房“帶押過戶”模式,為市民買賣“二手房”提供更多便利。
此前,賣方如果計劃出售房屋,必須在結清購房貸款,并將不動產解除抵押后,才可進行交易。此過程中存在兩大難點,賣方需先自行籌錢歸還貸款,如資金周轉困難,要么直接影響售房,要么融資成本高、風險大。此外,買賣雙方必須分次在交易、登記機構和銀行之間多次往返,手續繁瑣,周期較長。
“帶抵押過戶”交易備案業務解決了上述難題。辦事群眾只需“在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完成上述所有事項。在保證交易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辦事群眾無需籌集資金還清銀行貸款,即可辦理房產交易過戶?!霸谝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完成所有事項,進一步降低群眾交易成本。
繼續執行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通知》第4條提出:“繼續執行在揚來揚大專及以上人才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給予所繳納契稅100%的一次性購房補貼政策;繼續執行現行市區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購房補貼政策?!?/p>
據介紹,2023年2月20日,根據市住建局出臺的《關于積極支持剛需和改善性佳房需求的通知》(揚建房[2023】7號),2023年2月20日-2023年6月30日期間,對在揚來揚大專及以上人才在市區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給予所繳納契稅100%的一次性購房補貼。該項政策的延續,將繼續幫助大專及以上剛需客群直接降低購房成本,滿足群眾美好購房愿景。
去年以來,各縣(市、區)、功能區出臺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補貼政策后,進一步加快了意向購房人的購買速度,有力地推動了市區房地產市場企穩回暖。結合房地產市場實際需求,經研究決定,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購房補貼政策繼續實施1年。
02
政策調整,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調整優化居住地塊規劃管理的適用時間
《通知》第5條提出:“將《關于助企紓困優化居住地塊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適用時間范圍擴大至2018年1月份之后出讓的非高品質居住地塊?!?
據悉,為進一步助企紓困,緩解企業去除庫存的壓力,2022年10月30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共同出臺了《關于助企紓困優化居住地塊規劃管理要求的通知》,對市區范圍內已出讓的非高品質居住地塊規劃管理從調優復式住宅公共空間,居住區配套設施容積率計算等四個方面深化落實市政府房企座懇談會的相關要求,適用時間范圍為2020年10月30日以后已出讓的非高品質住宅項目。
該項政策得到房企的好評,近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相關出讓地塊情況進行了梳理,為了具有普適性并考慮前三年疫情的影響,營造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現將適用時間擴大至2018年1月份。
土地招拍掛增加銀行保函
《通知》第6條提出:“在土地招拍掛活動中增加銀行保函(見索即付型)作為競買人參加土地競買的履約保證方式;繼續延長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時限至6個月?!?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切實降低企業競買土地過程中的資金成本,經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2023年3月30日,聯合下發《關于土地競買保證金推廣使用銀行保函的通知》(揚自然資﹝2023﹞54號),在我市土地招拍掛活動中增加銀行保函(見索即付型)作為競買人參加土地競買的履約保證方式,切實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在土地交易活動中,交易中心接收到《銀行保函確認函》后,可視同競買人完成地塊競買保證金繳納程序,賦予其競買資格。
延長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時限
《通知》第6條還提出:“繼續延長土地出讓金分期繳納時限至6個月?!?/strong>
據介紹,2022年5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關于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調整優化土地出讓政策的通知》(揚自然資﹝2022﹞76號),通知明確,“首期50%出讓金于一個月內繳清,90日內繳至75%,180日內全部繳清,不計利息。”
該優惠政策繼續實行,將原來一般3個月繳清出讓金的規定延長至6個月繳清,以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壓力。
支持房企存量貸款調整還款安排
《通知》第7條提出:“支持各銀行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對房企存量貸款通過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給予支持,并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期限?!?
市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存量融資,在符合國家政策的前提下,支持銀行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銀行機構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期限。根據企業需求,后期揚州銀保監分局將會同市住建局開展點對點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效。
繼續執行現行預售監管資金助企紓困
《通知》第8條提出:“市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最長可延至辦理首批銷售許可時補足。繼續執行現行預售監管資金助企紓困政策。”
據介紹,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提振市場信心,2022年6月,市住建局印發了《關于積極支持市區建設領域企業紓困解難的若干意見》(揚建房[2022]34號),企業根據信用等級可申請提前釋放部分監管資金專項用于項目工程建設。同時,也明確了市區房地產開發企業可申請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最長可延至辦理首批銷售許可時補足。這些惠企政策將繼續執行一年。
繼續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
《通知》第8條還提出:“繼續開展保函置換預售資金業務。”
據介紹,2019年8月,市住建局制定印發了《關于調整優化市區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通知》(揚建辦〔2019〕149號),在全省率先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企業憑銀行出具的符合監管規定的現金保函,替代同等額度的監管資金。2022年11月,為中國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商業銀行出具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有關工作的通知》,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合理使用預售監管資金,防范化解房地產企業流動性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后期,我市將結合三部門通知要求和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繼續開展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
03
政策優化,繼續加大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力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再提高
《通知》第2條提出:“階段性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繳存人在市區購買自住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單繳存人、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上調至60萬元、100萬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根據調整后的貸款最高額度進行相應上浮?!?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支持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在2023年6月30日前階段性上調全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全市各縣(市、區)單繳存人、雙繳存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階段性上調至60萬元、100萬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政策則根據調整后的全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進行相應上浮。原我市人才貸款額度政策到期不再延續執行。
可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為購房前期資金
《通知》第3條提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后,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為緩解繳存公積金購房家庭資金周轉壓力,結合我市實際,對全市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作如下優化補充。
繳存職工購買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后,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作為購房前期資金。
購房職工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并以自有資金支付一定購房款后,開發企業辦理購房合同網簽備案。職工再通過線上或線下渠道辦理購房提取公積金,用于補充支付首付款或前期購房款。職工辦理購房提取不影響其申請公積金貸款。
后期,公積金中心聯合住建部門對房屋撤銷備案情況進行聯合監管;對購房人申請撤銷備案的,如已辦理公積金購房提取的,應將公積金提取資金全額退回至個人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