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產證-因房產證抵押歸還問題與中介發生糾紛
今年6月開發商通知辦理房產證,全款購房業主才得知房屋被抵押,解押手續未完成導致無法。新樓盤售樓部人員稱,等新盤開賣后就有資金解押,再辦理房產證。
2014年全款購買的房屋卻在2017年被登記為在建工程抵押 業主無法辦理房產證
李女士是外地人,孩子在陜西工作,多年前一家人決定定居西安。2014年她支付62萬余元全款購買了位于西安市太乙路太乙城時光界小區1號樓的商品房,2016年6月拿到鑰匙裝修入住,按購房合同約定,應在兩年內辦理房產證,但一直等到今年6月,開發商才通知辦理房產證。
“通知辦房產證后,我們在開發商新建樓盤太乙城時光里售樓部補交了契稅,還有實測面積后的房屋差價,登記后工作人員說等通知就行。”李女士說,等了一個多月仍未收到通知,而業主群里已經有人拿到了房產證。“我們業主間溝通后才知道,拿到房產證的都是按揭購房的業主,全款購房的業主大部分都沒有拿到房產證,也沒有接到任何通知。”
察覺異常后,李女士等全款購房業主再次去售樓部詢問才知道,他們的房屋已被抵押,現在解押手續還未辦完導致無法。
11月30日上午10時許,華商報記者來到太乙城時光界小區,1號樓、5號樓多名業主都是全款購房,因房屋被抵押無法辦理房產證。
李女士的購房合同上寫著,因出賣人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在交付之日起730日內取得房產證,出賣人應按日計算支付全部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合同中還寫著,房屋抵押情況為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為開發商陜西華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抵押權人為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抵押登記日期為2017年3月28日,債務履行期限為2022年3月28日。
李女士說,1號樓屬于小區1期,在2016年就已經交房,按合同上寫的是2017年被抵押的,抵押登記時業主都已經住進去了,但大家都不知道房屋被抵押。“1期的業主其實更換過一次合同,新合同內容都沒有仔細看,不知道房屋抵押情況。是這次辦房產證發現問題后,大家才查看合同,統計后發現有300多戶全款購房業主的房屋是被抵押的。”
因延期辦理房產證業主起訴開發商 部分業主拿到違約金賠償
除了小區1期業主的房子被抵押,2017年前后全款購房的2期業主也有房屋被抵押的情況。
5號樓一位業主說,他是2017年2月全款購買的二期商品房,沒有更換過合同,購房時銷售說合同都是制式合同,所以當時并沒有仔細查看合同內容,也不知道房屋的抵押情況。
記者看到這位業主的購房合同上顯示,買受方應在2017年2月24日前支付商品房全款,商品房抵押情況仍是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登記日期為2017年3月28日。也就意味著,業主是在全款購房后,房屋被登記抵押。
關于房產證延期辦理情況,小區一期部分業主曾起訴過開發商。去年10月李女士起訴后,法院判決被告陜西華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將業主房屋辦理權屬登記由被告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并協助業主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并要求被告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違約金4萬余元(按照每日萬分之0.6的標準計算)。
李女士說,她已經收到了違約金,但至今房產證還未辦理,在拿到違約金之后又產生的新違約金還沒計算。“我們當時買房時房價也不便宜,單價在8300元左右,都是到處湊的錢全款買了個小戶型,沒想到房產證一直辦不下來。”
而1號樓的業主雷先生起訴后,判決結果與李女士一致,但未收到違約金。雷先生說,他們是第三批起訴的業主,大概有70戶,去年判決下來后,一直沒有收到違約金,今年4月申請了強制執行,但因開發商賬戶沒錢,沒有可執行的資產。“6月開始辦房產證的時候,我還不知道房子被抵押了,還去售樓部補交了契稅、房屋差價,但這些錢開發商要求交現金,沒有直接進入公司賬戶,所以就算我們現在申請強制執行,公司賬戶還是沒有錢。”
業主王先生說,當初選擇全款買房是因為利息太高,想一次性付清,沒想到現在成了“冤大頭”。“如果開發商不盡快辦理解押手續,我們的房子就一直沒法辦房產證,還可能隨時被法院收走。”
售樓部:等新樓盤開售后就有資金解決解押問題 業主也能辦理房產證
當天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太乙城太乙實業集團大廈,前臺保安人員稱,大廈里沒有華龍建工集團,該公司已經搬走了,不清楚搬去了哪里。
隨后,記者來到南二環外的太乙城時光里售樓部,大廳前臺擺放的通知上寫著,因陜西華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賬戶異常無法轉賬刷卡,6月8日起辦理換發票、辦理補退面積差手續,只收現金,請提前咨詢差價準備現金。落款單位為華龍公司財務部,落款時間為今年6月7日。
售樓部工作人員說,他屬于第三方銷售公司,協助代辦房產證事宜,時光界小區有1800多戶,全款購房業主的房子確實存在房屋被在建抵押的情況,目前這些房屋的解押單在另一家公司,華龍還未解決與這家公司的債務糾紛導致還沒拿到解押單,等明年6月新樓盤開始售賣后,華龍就有資金去解決解押單的問題,房產證的事情也就能解決,現在只能等。
當記者詢問華龍公司的辦公地址、聯系電話時,售樓部工作人員說,因有相關要求,這些都無法告知。隨后,記者留下電話,截至發稿未收到相關回復。
當天下午,記者聯系到華龍公司尚經理,他表示正在法院開庭,不方便回復。
隨后,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到,今年4月3日,陜西華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共有214起被法院強制執行案件,其中大部分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包括雷先生申請的強制執行支付違約金5萬余元。
而在今年6月、8月、9月,陜西華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多次因未履行給付義務,被碑林法院限制消費。
隨后,記者多次撥打陜西華龍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辦公電話,始終在轉接中,無人接聽。
文/圖 華商報記者 田睿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