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房產的最新規定_婚姻法房產的最新規定是什么
2024-08-16 10:16:17
第一套房子:如果離婚,房屋會判給男方,貸款由男方償還,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后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價值;第二套房子:如果離婚,雖然登記在你老公的名下,只要購房款是婚后收入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你要提供房產證和購房合同等證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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