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產證辦理;假房產證違法嗎
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王思敏
文印店暗藏玄機,原來是制假窩點。2月23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檢察官以案說法: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均構成違法犯罪,切莫貪圖小利而觸碰法律紅線。
在湖北省鄂州市一條不起眼的巷子里,有著一家門面不大卻有不少人慕名而來的文印店。2023年5月17日,公安機關在調查人員張某時,通過其手機聊天記錄發現,張某曾購買一張假房產證用于辦理貸款,而制售假證的正是上述文印店老板阿強(化名)及員工阿力(化名)。次日,公安機關將二人抓捕歸案。阿強與阿力早年均因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此前的經歷讓他們在重操舊業時格外謹慎:自制印章使用后立即銷毀、店內找不到任何遺留下的假證及工具、因正規生意與售賣假證“生意”混同無法通過流水厘清具體金額……不僅如此,阿力還矢口否認自己有制作假證的行為。
“幫我再辦張假房產證,親戚家孩子讀書要用?!薄袄习?,介紹我朋友過去?!惫矙C關將二人的手機扣押后,仍有大量人員微信聯系他們辦理假證。通過提取電子數據,相關犯罪證據及線索被固定下來。2023年8月,公安機關以阿強、阿力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將該案移送至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審閱全部證據材料,檢察官發現二人除偽造房產證、自制國家機關印章外,還偽造高中畢業證、自制事業單位印章,因此,二人還涉嫌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2023年11月13日,鄂州市鄂城區檢察院對阿強、阿力提起公訴。2024年2月6日,法院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以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合并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購買假證的張某及其他關聯人員已另案處理。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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