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房產、青山房產局上班時間
青山法院房產物業法庭
一個月137件物業糾紛
止于未訴
【“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
物業緊貼民生,物業服務質量與居民生活幸福度、滿意度息息相關。今年以來,青山區人民法院房產物業巡回法庭立足能動司法理念,深化訴源治理,積極推動自身職能由“巡回審判”升級為“巡回指導調解”,打通聯系和服務業主和物業企業的“最后一公里”,將矛盾化解在源頭、解決在萌芽,讓糾紛止于未訴,使人民群眾家門口享受到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暢通民意反映渠道
2024年3月29日,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邀請包頭市青山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包頭市物業管理協會及物業服務企業代表召開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四方座談會。在會上,包頭市物業管理協會對物業糾紛的成因、對策進行了闡述;包頭市青山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傳達了將涉訴情況納入物業企業信用等級評級;物業服務企業代表暢所欲言,對物業糾紛訴前調解及訴調對接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
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流程
2024年4月2日,物業法庭根據上述四方會議的意見、建議制定《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物業糾紛案件調解及訴調對接工作指引》,并在物業法庭與物業服務企業工作聯絡微信群中發布。
做實指導調解、提高調解成效
2024年4月3日,物業法庭制作《物業糾紛案件調解告知書》,將審判及執行階段可能存在的訴訟風險進行一次性告知,由調解員發送當事人,以避免給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訴累,督促其在調解階段解決糾紛,4月共發出調解告知書437份。
2024年4月11日,物業法庭在向調解員了解某小區物業糾紛的原因、特點后,邀請社區工作人員及調解員一同深入小區有針對性的開展現場調解及法律咨詢、普法宣傳工作。
2024年4月15日,物業法庭制作《物業糾紛調解培訓手冊》并向調解員發放。
2024年4月18日,物業法庭組織調解員進行2024年度第一次培訓,向調解員解讀了《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法院房產物業巡回法庭物業糾紛調解程序指引》并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特邀調解的規定》及《內蒙古自治區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的相關規定向調解員強調了調解工作紀律,之后對矛盾點較為突出的空置房引發的物業糾紛進行專項研討,對該類物業糾紛的法律依據、司法判例等進行了深入學習,統一認識。
提升物業服務質量、形成正向激勵
2024年4月24日,物業法庭辦公場所內增設“促升物業服務質量成果展示墻”,用于展示在調解及訴訟過程中促升物業服務質量的成果,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正向激勵。
至2024年5月,經過30天的調解周期,共有137件物業糾紛案件調解成功,止于未訴。其中,50件因空置房引發的物業糾紛,調解成功38件。2024年5月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訴訟案件數量較上月下降36%。
下一步,物業法庭將持續開展巡回調解、巡回審判工作,并針對物業服務人、業委會成員及社區工作人員等相關人群開展青山法院巡回講堂之“物業行業法律明白人”公益培訓,以能動司法推動無物業糾紛訴訟社區的建設,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從源頭上化解物業糾紛,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與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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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付 潔
供稿|房產物業法庭
編輯|馬 淼
審核|王雪珂
簽發|馬文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