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滅籍—房產滅籍去哪辦理手續
楚天都市報7月14日訊(記者張皓 黃士峰)老房被鑒定為危房,政府為了居民安全著想,對戶主進行了貨幣補償后要求騰退,可簽了協議拿了錢的業主,想購買一套二手房搬家,卻因危房尚未滅籍,受限購政策影響而無法過戶。12日,業主袁先生向楚天都市報《幫到底》欄目反映遇到的難題。目前,轄區房管部門正在走異議程序,為其爭取購房資格。
12日,在后湖東方花都小區做物管的袁先生,下班回到臺北路88號的家中時,發現樓道的扶欄又被拆除了。此前,樓道轉角處的欄墻已被拆除。上下樓得十分小心,萬一在樓道內摔倒,可能就直接墜樓了!
楚天都市報記者現場看到,這是一棟5層高的老居民樓,約有30戶人家,有的已經搬走,有的因為安置問題未談妥等原因仍未搬走。
9年前,大冶的袁先生和妻子購買了這棟樓里的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因為兒子上學需要人照顧,岳父母從洪湖來武漢幫忙,目前這套小房里擠住著一家五口。
早在去年4月21日,江岸區西馬街道辦事處和區房管局就聯合發布了緊急公告,這棟樓經武漢市房屋安全鑒定站鑒定為D級危房,建議立即停止使用。經區政府決定,對該房屋迅速啟動危房緊急騰退,即日起,請全體業主90日內搬離,搬離后對全體業主依照騰退政策予以妥善安置。
去年11月,袁先生與江岸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西馬街道辦事處簽訂了房屋騰退補償安置協議書,今年5月初,袁先生拿到了補償款。
“其實,我是一刻都不想再住危房里了。”袁先生露出尷尬又不失禮貌的微笑,“千萬不要以為我是不愿意搬遷的‘釘子戶’,我現在是有看中的二手房,因為無法過戶搬不了。”
袁先生說,他拿到補償款后到處看房,在東西湖看中了一套二手房,5萬元的訂金都交了,后來因為他騰退的房子沒有滅籍,他又不是武漢市戶口,沒資格再買房了,因此至今無法交易。
為這事,袁先生說,他跑遍了市、區房管局、區政務中心,區國資公司,西馬街道辦事處、拆遷辦以及東西湖區政務中心,可購房的事一直未能辦下來,看中的二手房馬上面臨違約,一家五口還住在隨時可能倒塌的危房之中,令他十分著急。
對此,江岸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李先生告訴記者,他已多次回復袁先生,該房屋是危房,政府為了居民人身財產安全決定騰退,公司只是辦理騰退事宜,并非產權單位。目前,還有部分住戶未騰退,樓房不知何時拆除,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里已說明:該房屋近期無土地儲備征收計劃,暫時列入城建計劃安排,尚未啟動征收。
西馬街道辦事處也進行了回復,今年6月10日,西馬街道辦事處協助找到江岸區房管局、江岸區國資委一起積極想辦法,要袁先生拿上騰退協議書原件,在協議書其他欄目中注明“可在市區購買房屋一套,該房屋不納入限購范圍”,并蓋上西馬街道和江岸區國資委印章,再交到區房管局辦理,現西馬街道與區國資公司已為其蓋章,具體能否辦理,待區房管局審批。
12日,記者來到不動產登記江岸中心,有關負責人解釋,房屋滅籍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個是辦理過戶后原戶主自然就滅籍了;二是房屋本身已拆除不存在。袁先生的危房兩種情況都不符合,因此無法滅籍。但此事情況特殊,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應該還是可以為袁先生解決購房資格的問題。
記者隨后又來到了江岸區房管局及政務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滅籍問題由不動產局辦理,袁先生因故辦不了危房滅籍手續,無法購買其他房屋,該局正在積極解決袁先生的購房資格的問題,目前已通過異議程序,為袁先生爭取辦理再購一套房不納入限購的政策。
“購買東西湖的那套二手房,最初我和銀行簽的是混合貸,商貸和公積金各一半,后來銀行查到我還有一套房子,就說我沒資料貸款了。”袁先生說,這次走異議程序后,他把所有資料都給銀行看了,銀行說現在就只能走商貸了,如果臺北路的這套房滅籍了,那就算首套可用公積金貸款。“正是因為不能滅籍的問題,銀行審核又很嚴,要求走商貸,要多出很多利息,還不一定能通過。”袁先生的心,始終還懸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