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太平洋房產_上海太平洋房產中介口碑
中新經緯5月9日電 (薛宇飛)在離職2個月后,李峰(化名)的銀行賬戶多了9119.08元,這是前東家——太平洋房屋打給他的,備注是“競業限制補償金”。1個多月后,李峰被太平洋房屋提起仲裁,理由是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向他索賠50萬元。
據中新經緯了解,已有多名太平洋房屋前員工先收到競業補償金,而后被公司以違反競業禁止協議索賠數十萬元。
離職后遭遇競業索賠
據太平洋房屋官網介紹,1994年,太平洋房屋在上海成立,于2004年被太屋集團接手,是太屋集團旗下的主力企業之一。目前,太平洋房屋業務范圍覆蓋上海13個大區,擁有“600+”線下門店,“8000+”名專業經紀人,年累計交易金額達1000多億元,市場市占率穩居上海前二。
2020年5月,李峰入職太平洋房屋上海市一門店,崗位是房產經紀人,之后他成為代理店長。2022年10月,李峰選擇離職。2022年12月,他的銀行賬戶收到了太平洋房屋打來了9119.08元錢,備注為“11月競業限制補償金”。收到競業補償金1個多月后,太平洋房屋向李峰發起仲裁,以違反競業禁止協議為由索賠50萬元。
在與太平洋房屋的仲裁中,李峰看到了這份他簽完字的“員工薪酬與執業規范手冊”,手冊的第十項就是“競業禁止協議”的相關規定。在手冊的最后一頁,不僅有李峰的簽名,還有他本人手寫的“本冊上述所有內容,本人已仔細閱讀和理解,無任何異議?!?/p>
根據上海市崇明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23年4月做出的裁決書,太平洋房屋方面稱,按照《競業禁止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期限為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的1年內,且李峰應當每月5日之前向太平洋房屋提供其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證明,但李峰至今未向太平洋房屋提供相關證明,也未說明任何理由。經太平洋房屋調查發現,李峰離職后在某房產經紀公司擔任店長。該公司與太平洋房屋經營范圍一致且存在競爭關系,故李峰的行為違反雙方就競業限制的約定,應當按照《競業禁止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太平洋房屋要求李峰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50萬元,并返還已支付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9119.08元。
上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裁決書顯示,李峰稱,他對簽署的內容完全不知曉,并稱不簽字的話只能辭職。上述仲裁委員會認為,李峰對其說法沒有提供證據予以佐證,故不能采信,認定《競業禁止協議》有效,經綜合考慮,裁決李峰向太平洋房屋支付競業限制違約金40萬元,并返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金。
之后,李峰向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做出的民事判決書顯示,李峰稱,在簽訂“員工薪酬與執業規范手冊”時,公司未告知競業事項和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簽訂后未拿到文本,不知曉相關內容。太平洋房屋在李峰離職時未通知他需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他可以認為不需要履行。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員工薪酬與執業規范手冊》上的簽名系李峰本人所寫。李峰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簽名所帶來的法律后果,且并無證據證明上述簽名系李峰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下所寫,應是李峰真實意思表示。李峰已簽名確認其對《競業禁止協議》內容予以認可,該《競業禁止協議》對其具有約束力。經綜合考慮,法院決定對違約金進行調整,將競業限制違約金降至20萬元,并返還經濟補償金。
目前,李峰已提起二審。
公司回應:起訴過一二十個人
多位太平洋房屋前員工對中新經緯稱,他們與太平洋房屋的糾紛過程基本相似,即離職后先收到一筆補償金,之后被起訴索賠。
馬佑(化名)從2017年2月開始太平洋房屋上海市一門店擔任房產經紀人,但他的勞動合同和社保并不在上海繳納。直到2021年7月,公司通知已經是店長的馬佑去重新簽署勞動合同,將社保繳納地改為上海。
與李峰一樣,馬佑也對中新經緯稱,當時是集中安排簽字,有人給他們翻好頁,在指定位置簽名。這次簽字后,他的社保改到了上海。2022年6月,馬佑從太平洋房屋離職。2022年10月,他收到了一個月的補償金25573.07元,而后就是被太平洋房屋以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為由要求索賠50萬元。
2023年5月,上海市徐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了裁決。根據裁決書,馬佑主張《競業禁止協議》對其沒有約束力,原因之一是雖是自愿簽署《競業禁止協議》,但太平洋房屋當時拿了一堆很厚的文件給他簽字,可供瀏覽文件的時間非常短,太平洋房屋也沒有告知相關文件的具體內容。
上海市徐匯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認為,馬佑應當在簽字簽對協議內容進行“審慎核查”,且他未能提供太平洋房屋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其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署《競業禁止協議》的證據證明,因此該協議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最終裁決馬佑向太平洋房屋支付50萬元的違約金,并返還補償金。同時,該仲裁委員會也支持了馬佑的部分訴求,裁決太平洋房屋向馬佑支付4萬多元的管理獎金及4000余元的基本工資。之后,馬佑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馬佑向太平洋房屋支付50萬元的競業限制違約金。
因違反競業協議而被索賠的太平洋房屋前員工,并非個案。馬佑稱,他們十幾個人都是類似情況,并都委托了律師進行訴訟。據李峰了解,從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看,法院基本都是判決前員工支付數十萬元不等的違約金。
對于上述前員工們的說法,中新經緯向太平洋房屋方面進行求證。8日下午,太平洋房屋相關人士表示,公司在與員工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時都進行了溝通,員工是知情的,法院的判決也支持公司對部分前員工索賠競業限制違約金的訴求。他稱,太平洋房屋大致從2020年開始,逐漸與店長及以上的員工簽署了競業禁止協議,目前,簽署該協議的公司在職員工都知道這份協議的存在。
該人士還透露,最近三年,因違反競業禁止協議,太平洋房屋大約向一二十名前員工發起過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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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薇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