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房產稅的后果,不交房產稅會怎么樣
來源:找法網
生活中,很多人會把暫不居住的房屋給租賃出去,但是,總有些人不肯交房屋租賃費。那么房租租賃稅可以不交嗎?不交有什么后果呢?以下就由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房屋租賃稅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前來閱讀和學習相關知識。
一、房屋租賃稅不交有什么后果
(一)出租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并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出租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出租人故意隱匿房產和有租金收入不報或申報不實的,以偷稅論處,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房屋租賃稅誰來繳納
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房屋租賃稅費繳納如下:
(一)凡提供房屋出租行為的個人為房屋租賃業稅收的納稅義務人。
(二)對產權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房屋租賃業稅收。
(三)對出租房屋的個人未按規定向房產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規定的方式將《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告知書》送達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進行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四)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限期內找到出租方并繳納稅款的,視為出租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規定,由承租人或房產代管人、房產使用人代扣代繳房屋租賃業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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