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國土與房產管理局-深圳市國土房管局官網
新京報訊(記者 王昱倩)深圳國土系統窩案漸次發酵以來,所涉最后一名官員馮現學站在了被告人席上。今日(10月16日),新京報記者從馮現學的辯護律師劉長處獲悉,深圳市龍崗區原區委書記馮現學于昨日(10月15日)在廣州中級法院受審,法院采取遠程視頻的形式開庭審理,未傳喚被告人到庭,庭審持續了近1小時。
據公開報道,由深圳豪宅樓盤“云頂香蜜湖”引發的窩案牽涉四名官員,包括深圳市原秘書長朱廷峰,在他的檢舉下,長期分管規劃國土的深圳市原副市長呂銳鋒、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張士明以及龍崗區區委原書記馮現學被立案偵查。
2016年10月28日,馮現學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9月,廣州檢察院以馮現學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起訴書顯示,檢方認為,2006年,馮現學在擔任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地政處處長期間,在審批玉龍宮公司原“玉龍宮嬉水世界”項目用地調整為福田區蓮塘尾片區(即“云頂香蜜湖”所在地)過程中,違規審批,致玉龍宮公司僅繳納土地出讓金1.35億元。案發后經評估,該地塊價值10.65億元,比玉龍宮實際出資高出9億余元。
此外,檢方還指控馮現學受賄人民幣1640萬元,1220萬港元,80萬美元等。
今日上午,馮現學的辯護律師劉長告訴新京報記者,馮現學在庭審中否認了全部指控。他稱,其對涉案項目無直接決定權,他經手的是程序性環節,此前該項目已經得到市政府的同意且規劃局給出了明確意見。劉長稱,為落實庭審實質化、增強審判親歷性和司法公開的要求,庭審中向法院提出,允許馮現學到庭受審,充分發表辯護意見。
新京報此前報道,除了馮現學外,其余三名涉案官員已受審或被判決:2017年11月,朱廷峰在深圳中級法院出庭受審;2018年8月,廣州中級法院就張士明受賄案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50萬元,張士明未上訴;2018年11月,呂銳鋒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江門檢察院向江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新京報記者 王昱倩 編輯 白馗 校對 張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