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和房產稅,契稅和房產稅是一回事嗎
稅種分類介紹
認識稅種之財產稅類
財產稅類包括房產稅和契稅
一、房產稅
房產稅,又稱房屋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實行從租和從價征收。
從租計征。從租計征的房產稅,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
從租計征,就是房屋租賃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的金額。房屋租賃合同中若約定有免租期,免租期間的房產稅由出租人承擔。
從價計征——計稅依據是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稅率為1.2%.
計稅余值,房產原值一次性減除10%-30%后的余值,減除比例根據各地省、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計稅余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就是企業賬簿中記入“固定資產”科目的金額。房屋原值包括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如采暖、消防、電氣及智能化樓宇設備等。
房屋原值在房屋建造過程中包括地上地下建筑,房產稅計算分工業用途房產和商業、其他用途房產,在計算過程中要仔細分清核算。
二、契稅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征稅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土地、房屋權屬。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
(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
(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
契稅的應納稅額計算: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契稅的計算,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結合減免政策的規定,合理計算出應繳納的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