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房產—瀟然房產
我看房地產涼的還不夠透。房企挨揍還不夠狠。
坐標天津,某項目簽協議的時候仍需簽訂含有大量霸王條款的補充協議。
包括但不限于:
“ 雙方同意,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出賣人曾以口頭、售樓書、廣告、宣傳單張、戶型圖、示范單元及模型等表達和提供的信息及有關內容、數據并非實際施工依據與本合同內容,僅供買受人參考。因受制作時間及條件限制,上述資料記載的內容可能隨時變化出賣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買受人同意不以此為憑向出賣人主張權利”
“出賣人展示的示范單位僅作為商品房空間布局、裝飾裝修和家具擺放的示意,并非交標準或本合同之樣品。買受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了解到所購商品房與示范單位可能存在的差另并了解這種可能存在的差異對所購房屋帶來的影響;買受人同意所購商品房的交付以本合同的定為準,如無約定的,以交付時的實樓為準。上述變化不作為買受人退房及索賠的理由。”
“合同第三條所述“驗收合格”是指: 出賣人組織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等五單位對商品房所在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并至政府主管部門備案。買賣雙方同時確認,房屋交付的前提僅為工程經驗收合格?!?/p>
“本住宅區樓棟的外墻面、屋頂、大堂及電梯間廣告權歸出賣人所有。買受人同意,出賣人可在房屋所在樓棟的屋面和外墻面設立項目標志、企業標識以及有關企業和項目信息的其他形式的廣告標識。但應由出賣人自行向政府繳納相關稅費并辦理政府審批手續。出賣人無須向全體買受人支付任何費用,也不承擔任何責任,買受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買受人應在首付款及代繳款項付清的之前或同時向銀行提交辦理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并積極辦理貸款手續,如非因出賣人原因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不能全額獲得銀行貸款,買受人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貸款未能批準或未能全額批準而應向出賣人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否則按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買受人逾期超過約定期限30日,仍不能支付約定的購房款的(包括不限于各種稅費、首付款及貸款部分),出賣人有權選擇和決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出賣人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將解除通知送達買受人之日起解除。當出賣人決定解除本合同時,買受人應按本合同商品房價款的2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并支付出賣人由此產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同時,買受人應按規定和出賣人通知辦理本合同備案登記手續注銷、退房及買受人已付商品房價款(無息的退還手續。如出賣人選擇和決定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同意按本合同商品房價款的每日萬分之五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若買受人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出賣人因買受人違約而遭受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的稅費損失) 的,買受人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補充協議長達25頁,不夸張的說,其中60%以上都是為開發商免責的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