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怎么辦理房產證—安置房怎么辦理房產證需要什么
很多情況下,政府征用土地或者其他特殊情況把房屋拆遷后,分給人們居住的安置房與自己的房子是不同性質的,但也是可以辦理房產證的,那么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手續是怎樣的呢?安置房怎么辦房產證?
一、 安置房怎么辦房產證
1、辦理條件: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可辦理。
2、辦理材料: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于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3、辦理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
(2)到管理部門領取并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3)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并提交拿測繪圖(表)
(4)領取相關申請文件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4、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法定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總結:買房時的合同,發票,契稅證,完稅證,維修基金發票都要留好,辦理房證時均會用到,在對待辦理房產證的問題上,購房者務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二、 安置房一般多久可以拿房產證?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你要確定拆遷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產證,一般和商品房一樣,在6個月左右可以拿到,動遷房滿3年才可入市交易,所以你還需確認房子是否滿3年,這樣交易相對風險低一點。
三、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注意事項
1、拆遷安置房大多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規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安置房的房產證對于我們產權來說非常重要,很多事情也需要房產證證明,為了方便自己和避免一些麻煩,了解以上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的知識也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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