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怎么去名字-房產證怎么去名字最省錢
幸福里百科詞條:房產證變更一般是指變更名字,主要分為買賣、贈與、直接添加等形式。更名流程也會根據更名形式不同而有所差異。不管是哪種方式,都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的要未婚證明),本地住房情況證明,房產證等。
1.婚姻存續期間,直接添加配偶姓名
2.贈與形式變更
3.買賣形式變更
4.繼承形式變更
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產交易核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姻存續期間的房產更名又分為:有房無貸和有房有貸兩類。
(1)有房無貸:
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到預檢窗口進行材料審核提交,材料審核齊全后憑工作人員給出的辦理序號去相關窗口辦理。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2)有房有貸:
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另外,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贈與范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通過贈與方式進行。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后,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話就直接簽署贈與,那樣費用比較低點,如果以后還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廳填寫買賣契約,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戶,但是中間會出現一定的稅費。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一定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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