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產證(夫妻房產證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現如今,國內房價一直居高不下,這對于普通家庭來說,不僅要掏光家里所有積蓄,還要欠下銀行幾十年的房貸。所以在購置房產時,往往房產證上都要寫上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就有相應的財產保障。不過,有內行人表示:不建議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而一旦房產證寫了兩個人的名字,將會遇到以下5種麻煩。
第一,購房貸款會碰到麻煩
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夫妻雙方的名字,在申請住房貸款時,銀行會對夫妻雙方的收入進行全面審核。如果其中一方收入偏低,或者存在著征信不良的問題,這就會影響到銀行審核通過。屆時,要么銀行會拒絕貸款,要么銀行會相應提高房貸利率。
第二,債務的償還問題。
如果房產證上都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將來其中有一方,由于各種原因把房子給抵押出去了,那么債權人可以將這套房產視作夫妻共同財產,從而進行索賠。這樣一來,夫妻的另一方就會受到牽連。而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個名字,如果當事人把房子給抵押出去了,那欠債人所欠的債務,與另一方無關。另一方就不必承擔其欠下的債務。
第三,財產分割的問題
現在很多夫妻,往往是一方支付了所有的購房款,而另一方并沒有出錢。如果房產證上都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萬一將來出現離婚的情況,這就會給后續的財產分割帶來的麻煩。而如果房產證上寫的只有出資一方的名字,那么夫妻在離婚時的財產處理方面就比較簡單了,那就是該房產應歸出資方所擁有。
第四,無法享受到換房的優惠
如果房產證上都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萬一將來要想再購買一套新房,或者置換購一套更大的房子,就都不能算是首套房,享受不到首套房貸的優惠利率。而如果房產證上只寫夫妻一方的名字,沒有寫名字的一方將來就可以作為首套房購房者,享受到銀行的優惠房貸利率。
第五,賣房辦理手續比較麻煩
如果房產證上都寫上夫妻雙方的名字,一旦這套房子要出售,在簽訂出售合同時,夫妻雙方必須都要到場簽字,如果夫妻一方因故出差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到場,房子出售合同就不能生效。而如果房產證上只寫夫妻一方名字,那只要一個人簽字就可以了。
當然,房產證上只寫夫妻一方的名字也會存在著一些缺陷:其一,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而購買房子的時候卻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的。那在出售這套房子或離婚時都會碰到麻煩。屆時,夫妻雙方都要提供各自出資的比例和資金材料,否則房產交易或者財產分割都無法進行下去。
其二,如果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子,而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么,萬一有一方突然去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就有可能涉及到遺產繼承問題。
舉個例子,老孫是一個二婚男,結婚時與妻子共同出資購置了一套房子作為婚房,而房產證上只寫妻子一個人的名字。不久之后,老孫因車禍而突然去世,那么在老孫去世之后,如果沒有材料證明夫妻雙方的出資情況,而且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他與前妻所生的子女就無法繼承老孫的這套房產了。
現在很多夫妻在買房時,總是喜歡加上兩個人的名字,這樣可以證明兩個人共同擁有這套房產。不過,這里面也存在以上5大弊端。當然,如果房產證只寫夫妻一方的名字,也會碰到一些問題。但總體上看,我們還是要盡量避免房產證上同時寫夫妻兩人的名字,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來源:不執著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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