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房產;敦化市房產局官網
公 示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中介機構行業管理,不斷規范房地產中介機構市場秩序,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市房產管理局于2021年5月對我市城區內的房地產中介機構逐戶進行行業資格審查。經審查,已取得行業資質并在房產管理局登記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17戶,已進行資質年檢并換證的房地產中介機構10戶,現公示如下:
已取得行業資質并在房產管理局登記備案的中介機構
已進行資質年檢并換證的房地產中介機構
市房產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為規范房地產交易市場,規避房地產交易風險,希望市民在進行房產交易時注意以下幾點:
一、委托中介辦理業務時,應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與中介機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防止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二、市民房屋交易如需中介機構進行代理,應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需選擇有正規經營、備案手續的正規機構進行委托,并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書,防范交易風險,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房屋交易前須確定房源信息(產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書是否存在抵押、查封及其他爭議)。
四、交易雙方務必見面商談房屋交易事宜,不相信不參與所謂的“網絡購房”,“網上代辦”,防止中介機構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
五、堅決不接受強制提供的代辦服務、擔保服務,或者以捆綁服務方式亂收費項目。
六、盡量使用網上簽約系統,可有效避免一房多售。
監督舉報電話:04336216099。
敦化市房產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