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房產承諾書,放棄房產承諾書照片能作為證據嗎
日前,主持人朱丹在綜藝節目中自曝多年前曾因為一張白紙上的簽名,導致自己成了“閨蜜”借款的擔保人,被騙光了所有積蓄。
在律師看來,這樣的事在代理案件中也屢見不鮮。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胡珺律師就講述了自己的一位當事人也曾在一張白紙上簽字,最終這張白紙變身成了一份離婚協議。以下為胡珺律師的自述……
妻子“網戀”
夫妻匆匆離婚
薛冰和姜麗麗戀愛多年,于2003年5月結婚,同年雙方一起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簽訂合同時,薛冰和姜麗麗各自拿出了自己的積蓄付了首付,其余房款則以姜麗麗的名義向銀行貸款支付。姜麗麗提出該房屋要登記自己父母的名字,薛冰也爽氣地答應了。
結婚后,姜麗麗一直無業在家,房屋的貸款和日常開銷均由薛冰一人承擔,但小夫妻倆感情還不錯,日子也算過得和和美美。
然而,無所事事的姜麗麗開始沉迷于網絡,漸漸地她開始不甘寂寞,時常在網上搭訕一些男士。2006年的一天,姜麗麗與網上結識的戀人一起逛街時,與薛冰不期而遇……
薛冰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此打擊,覺得面子和自尊心上實在過不去,雖然雙方感情一直不錯,但還是迅速到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
事件起因
白紙上簽了名
雖然通過協議離了婚,但是對于財產問題,兩人其實并未作出明確處理,兩人甚至依舊共同居住在這套房子里。直到2008年,姜麗麗結交了一新男友并且懷了孕,薛冰才從該房屋內搬出。
2012年8月,該房屋正式辦出了產權人為薛冰、姜麗麗及其父母四人的房產證,而薛冰也不得不在父母的催促下和姜麗麗商談如何分割房產。
每次商量時,姜麗麗的姿態都放得很低,只是一味地哭窮,說自己的男朋友不肯給她錢,她還要撫養孩子。姜麗麗的意思是希望拿到房產,但是給薛冰的相應補償需要等到她有錢了再給,雙方還就支付給薛冰的補償款進行了討價還價,可是具體的數額一直沒有確定下來。
2012年9月的一天,薛冰在姜麗麗的要求下作為產權人之一來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協助辦理了姜麗麗和男友未婚生子的戶口遷入手續。
從派出所出來后,姜麗麗再次與薛冰商議房屋產權變更登記一事,姜麗麗一邊哭哭啼啼,一邊以要開具免稅證明等理由勸說薛冰,讓他在一張白紙上簽個名。
而薛冰也居然在不明就里的情況下,就順從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這次之后,姜麗麗那邊忽然就沒了消息。薛冰幾次聯系姜麗麗談房子分割的事,對方總以各種理由推脫。
中了圈套
急尋律師幫助
某一天,薛冰再次上聯系姜麗麗,對方表示:“我不會再給你什么補償了,因為已經有你的書面承諾,你放棄了房產份額。”薛冰聽得是一頭霧水。
追問之下,姜麗麗干脆把話挑明了:“上次你不是自己都簽過字了么?”
薛冰這才意識到,上次那張簽了自己名字的白紙根本不是用作辦理免稅證明的,而是被姜麗麗炮制成了一份他放棄房產份額的承諾書,自己完全中了前妻的圈套。
無奈之下,薛冰通過朋友輾轉找到了我尋求應對之策。
初步確認
接受委托訴訟
為了驗證薛冰說法是否真實,也為了幫他尋找有力的證據,我讓他在我面前給姜麗麗及其母親打了電話,并且事先計劃好了交談的焦點內容。
姜麗麗的母親電話里只字未提書面放棄一事,仍舊一再承諾有了錢會補償給他。而姜麗麗本人雖然有所警惕和防范,但對薛冰多次提及他曾在白紙上簽字一事,均未作出任何否認。
雖然我們當時還沒有機會看到這張簽了名的白紙到底被姜麗麗做出了怎樣的文章,但在基本確認當事人所言為實的情況下,我接受了薛冰的委托,代理其起訴解決與前妻及前妻家人共有房產分割一事。
在等待開庭傳票期間,我們意外地收到了姜麗麗起訴薛冰的材料。原來,姜麗麗不知從哪里打聽到薛冰準備起訴她,干脆來了個先下手為強。
姜麗麗在訴狀中說,雙方已經于2012年9月簽訂了一份離婚后補充協議,薛冰自愿放棄房產上的權利,但事后又反悔了,所以通過訴訟要求薛冰履行過戶手續。
在法院寄來的材料中,我們終于第一次看到了這份由簽了名的白紙炮制出的重要證據。這份抬頭為“自愿離婚補充協議”的文書內容非常簡單,除了表明房屋的地址,現有產權人之外,僅有一句:“現男方薛冰與女方姜麗麗于2006年1月離婚,男方薛冰自愿將上述房產中屬于薛冰的產權份額贈予姜麗麗所有。”底下是雙方的簽字和時間。
要求鑒定
法官當庭同意
薛冰反復強調除了簽名,所有文字他之前都沒有見過。而我也發現,這份手寫的“自愿離婚補充協議”的標題和正文內容明顯不是同一個人的筆跡,我讓薛冰辨識后,他也斷定正文和標題都不是姜麗麗的筆跡。
很快,法院將兩案合并審理,進行了庭審。在法庭上,這份書證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成了本案的爭議焦點,姜麗麗本人沒有到庭。
在質證過程中,我除了要求其代理人出示協議原件外,還要求其陳述上述文書簽訂的過程,并要求其確認每一部分的字跡是由誰書寫的,而代理人卻是一問三不知。
當我們提出這份書證是在當事人簽字的空白紙上簽字時,還遭到了該代理人的嘲笑,對方強調這是“白紙黑字”。幸好我們有事前準備好的錄音,法官當庭聽過錄音后,要求姜麗麗的代理人確認事情的真偽,代理人表示要庭后向其委托人核實。
我又從社會常理、書寫人非原被告當事人等角度分析了該書證系偽造。我方提出進行筆跡鑒定和測謊這兩項請求,法官當庭同意了我們的申請,并表示先對書證上的字是否為姜麗麗所寫,以及所有字跡是否同一時間形成這兩項內容進行筆跡鑒定。
對方道歉
雙方達成協議
一個月后,由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意見書到了法院,法官再次組織開庭。鑒定結論為:送檢樣本的主文非姜麗麗所寫,且標題和主文的字跡不是用同一書寫工具在同一時間書寫形成。
這一次由于事關重大,所以姜麗麗本人也到庭參加了庭審。
面對這樣的鑒定結論,她終于向法官坦承這份離婚補充協議確實是她聽從了朋友的建議,在讓薛冰簽了字的白紙上請人寫的。她在當庭認錯的同時,表示愿意進行調解,只是自己經濟不寬裕,希望薛冰可以念及舊情降低要求。
看到痛哭的姜麗麗,薛冰再次心軟了,同意在姜麗麗支付較少補償的情況下放棄自己在該房屋上的份額。
這起最初看來十分棘手的案子,終于通過筆跡鑒定找回了真相,但作為律師我還在很多案子里遇到過因為筆跡形成時間間隔較短等原因無法鑒定的情況。
通過這一案例希望提醒大家,在任何文件上簽字,都意味著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因此在簽字時一定要十分慎重,必須充分了解簽字的法律后果,尤其不要簽在空白頁面上,以防被人設計利用,導致不必要的麻煩。(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作者 | 胡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