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名下房產如何繼承—父親名下房產如何繼承給兒子
編者按
2023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十個國家憲法日。12月1日至12月7日是第六個“憲法宣傳周”。“憲”在行動,普法再出發!南方+聯合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推出“東莞不動產普法課堂”,一起為你盤清楚婚姻家庭中,常見的不動產登記法律知識,敬請關注。
上一集,我們盤點了夫妻財產處置常見的不動產登記問題和法律要點。
在日常不動產登記工作中,未成年人房產處置以及房屋繼承相關問題也是群眾咨詢熱點,本集“東莞不動產普法課堂”繼續講解婚姻家庭中的不動產登記知識和法律!
一、父母可以出售未成年孩子名下的房產嗎?
張三有套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
眼看著孩子將要上初中,張三想置換房子,搬去離孩子學校更近的地方。
那么,作為父母,張三可以代替孩子出售房產嗎?
可以的!需要由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共同代為申請。
但必須注意的是,父母代為申請時,依法應當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供承諾書,承諾該出售行為是出于維護未成年孩子的利益。
法條速遞
《民法典》第十九、二十、二十三、三十五條規定,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1.9.2“監護人代為申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處分被監護人不動產申請登記的,還應當出具為被監護人利益而處分不動產的書面保證。
二、個人繼承了一套房子的全部份額,過戶時家里其他人要到場嗎?
李四的父親去世,且爺爺奶奶都先于父親去世,母親和李四的兄弟姐妹協商一致,均同意由李四繼承父親的房產。
那么,房屋繼承過戶手續應該怎么辦理呢?
敲黑板!不動產繼承取得的方式決定了辦理途徑的不同。
如果是通過法院或者公證方式取得的,由繼承人拿著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經公證的繼承材料,自己就可以向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過戶了。
如果不是以上兩種方式取得繼承的,那就需要全部法定繼承人,一般包括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非公證繼承登記。
法條速遞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1.8.6“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產登記”規定,因繼承取得不動產申請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按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申請人不提交上述材料的,需提交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所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由全部法定繼承人共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繼承材料查驗。
【視頻/撰文】郭文君 龔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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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龔菊;郭文君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