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投資房產,2017年房地產投資總額
我之所以想記錄下這個完整的故事,只是想給和我一樣沒有很多本金,卻想靠投資房地產發家致富的小伙伴們敲一個警鐘。
先說一下我的背景, 2017年我以33萬的價格購入了Rh一個 1+1的condo樓花,首付20%,差不多也就6.6萬。2019年收房時估價差不多55萬,1年后直接refinance出來16萬,月供保持在1500左右。于是乎我覺得自己很行,再然后就有了一系列的騷操作。
1. 2019年11月,以$58.08萬的價格購入了1+1 ( 1bath)的condo,首付:$87,120;
2. 2020年7月,又以$55萬的價格購入1+1(2 baths)的condo,首付:$114,000, 開發商承諾收房時再減2萬;
3. 2020年7月,再以$59.05萬的價格購入DT附近的1 bed(1 bath),首付:$88,575;
4. 2020年11月,最終以$1,210,000萬(含$40,000升級費用)的價格購入了RH附近的freehold TH, 首付:$146,680。
幾處房產的首付一共是付了$436,375, 包括了自己的存款和當時refinance出來的$160,000,還有問朋友借的$30,000。正當我做著發財美夢的時候,一場疫情讓所有的事情都悄悄發生了改變。
疫情期間,所有的開發商都delay了自己的樓盤,所有的樓花都一拖再拖都沒有收房。直到2023年11月我剛從國內回來,Townhouse的開發商突然通知我11月20日做PDI,做完PDI后直接告訴我一周后closing,我完全沒有做好收房的準備。自住房還沒有賣,想著算了,要不就把樓花轉走好了,反正也沒打算去住。于是我問開發商多要了2周來轉房子(罰款$8000塊),找了個經紀掛牌,自己也開始各種找買家。
很快就有個小姐姐就聯系上我了,看的出她是真心想買的,但是她說自己的預算不超過120萬,我覺得好像有點太低了,想著可能還有別的買家。11月25日,agent和我說有個買家有興趣,但開價只有113萬,我差點沒昏過去,只能繼續等待中。
11月26日,agent突然告訴我,這個樓盤的開發商不允許轉assignment了(是另一個agent朋友和他說的)。我馬上打電話給律師幫我確定,居然是真的。理由是樓盤銷售沒有超過90%。
當場我有點懵逼了,也有點煩了,想著要不然這14萬的定金就不要了。于是我又詢問了律師,律師給我的回復是14萬打水漂是肯定的,還要加上開發商應該會起訴我,然后我可能也會留下一個bad credit。一來一去,損失的肯定要超過20萬,甚至更多。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拿下了。
說個題外話,這幾年我老媽的身體不好,自己很少呆在加拿大,報稅的錢肯定是不夠的,沒有任何選擇,只能貸。最重要的是新房子只給了14萬的首付,算起來還不夠百分之20,自住房來不及在一周內賣掉了,于是我咨詢了自己熟識的貸款經濟,最終的方案就是在自己現住的房子下面做第二貸款,補齊百分之20的首付,然后新房子再做私貸拿下,一年后再賣。
12月我close了我的新房,原來住的condo也在2周內也以$63萬的價格無條件的賣掉了。事情算是有驚無險的解決了,但是后續要解決的事情還有很多。
其實也想聽聽各位小伙伴們有什么更好的建議,賣掉手上一切樓花,還是hold手里等待房市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