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非親屬名字-房產證上加非親屬名字,可以轉入戶口嗎
當你還在思考買不買得起房時,買了房的朋友已經在思考要不要在房產證上加名了!
如果你是全款買房,只需要帶上錢和相關證件去房管局辦理手續就行了;但如果你是貸款買房,現在的房子是屬于你和銀行共有的,這種情況下該怎么辦呢?
今天,殼殼妹兒就來提提醒,房產證加名,不是你想加就能加!
“房產證加名”專業稱為“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實際上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可以以贈與、買賣或析產登記三種方式辦理。
贈與: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申明原產權人將房產的部分產權贈與給其他人。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申明原產權人將房產的部分產權買賣給其他人。析產登記:指原本為一個人所有的房產,后被平均分割為兩人或多人所有而增加房屋共有產權人的方式,較多適用于夫妻配偶之間的房產證加名。
比較常見的商品房房產證加名情況:
第一,夫妻之間辦理房產證加名,免征契稅、增值稅及附加、個稅、印花稅,只需要繳納一些工本費即可。
第二,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之間辦理房產證加名,可走贈與或買賣兩種方式。贈與方式要繳納契稅,免征增值稅及附加、個稅;買賣方式等同于一般的商品房買賣,按照規定繳納稅費。
第三,房產證加非直系親屬的名字,可走贈與或買賣兩種方式。但贈與方式需要繳納稅費比較高,所以房產證加非直系親屬的名字,通過買賣方式更合適。
注: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不包括。
贈與:
買賣:
但!不管你是哪種加名情況,處于貸款中的房子是不能夠加名字的。
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前提是房屋不能處于權利限制狀態,貸款買房的房屋是處于抵押狀態的,這種情況下房產證加名就需要經過銀行批準。
貸款中的房子要加名,銀行需要調查加名人的情況。
銀行首先會調查加名人的征信,如果加名人的征信有問題,就可能影響房屋的正常貸款。銀行也需要調查加名人名下房屋的數量,一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貸利率是不一樣的,也可能影響房貸的利率等。
為了規避未知的風險,銀行一般會拒絕貸款中的房子進行加名操作。
因此,貸款中的房子想加名,就必須先把貸款還清,辦理房屋抵押解除手續,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了,擁有了房屋所有權后,才能夠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而現在大多數年輕人都是通過貸款購買房屋,短期內沒有辦法拿出全額的購房款,假如遇到未來的老公(老婆)想加名,真的就沒辦法了嗎?
其實,可以找一家有合法經營資質的按揭公司墊資還款,還清了貸款后,就可以辦理加名手續了。在加名手續完成后,再將房屋進行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所以,正如標題所說,房產證加名也不是你想加就能加,就算房管局、你老公、七大姑八大姨都同意了也不行,最終還得銀行同意才可以。如果銀行不同意,你只能采用“曲線救國”的辦法。
此外,在目前的限購政策下,購房名額十分珍貴, 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就相當于失去了自己在當地的首套房資格。所以,到底要不要加名,還需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