頤園財經_頤園二期
隨著新規落地,資管回歸本源。對于信托公司而言,傳統業務正面臨市場機會減少、業務風險增大的境況,近年來,以家族信托為代表的財富管理業務由于市場需求的爆發而迎來較快的發展。
2018年底公開信息顯示,目前68家信托公司中有33家開展家族信托業務,信息明確披露的15家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業務規模達838.57億元。據記者了解,目前受限于交易高成本等問題,納入家族信托的資產類型以現金為主,功能上以實現財富傳承及增長為主。而在業務實操中仍面臨客戶認知、系統建設、稅收、盈利等痛點。
超半數信托機構已布局家族信托
近期,根據建設銀行與波士頓咨詢公司對3399名私人銀行客戶調研分析,目前高凈值人士整體已經在使用家族信托的比例接近10%,另有超過30%的受訪者表示會在未來三年內積極考慮使用家族信托。
而在超高凈值人群當中,已有超過20%的受訪者正在使用家族信托,而表示未來三年內積極考慮使用家族信托的比例接近40%。
當前我國“創一代”年齡已接近60歲,家族傳承需求日漸突出,家族信托市場需求正在逐步釋放。上述調研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底,中國個人可投資金融資產總額為147萬億元人民幣,個人可投資金融資產6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高凈值人士數量達到167萬人。據測算,未來五年,在克服了短期經濟周期波動之后,2023年個人可投資金融資產有望達到243萬億元人民幣,年復合增長率恢復為約11%。
在需求爆發和其他業務受阻的大背景下,不少信托公司都開始將家族信托業務放在戰略上的重要地位。從各家信托公司年報亦可見,家族信托已成為多家信托公司的重點業務和創新方向。據記者統計,2017年年報中“家族信托”被提及28次,僅次于資產證券化和慈善信托,位列第三。
一位華南地區家族信托從業人士對記者表示,“2013年-2016年算是前期鋪墊階段,2016年以后發展很快,早期布局的信托公司開始出現量級的質變。”多位信托行業受訪人士均對記者提及到,“這兩年來業務發展很快。”
業內一般將2013年視作家族信托元年,當時市場上出現了首單信托公司和銀行共同推出的家族信托產品。時至今日,“信托+銀行”仍是家族信托業務主流的業務模式,也有與保險公司合作的“保險金信托”等模式。
據2018年底公開信息顯示,目前68家信托機構中有33家機構開展家族信托業務,信息明確的15家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業務規模838.57億元。
“2016年底,有21家信托公司和14家商業銀行開展這項業務,從2013年起步到2016年達到了441.8億元的規模。”長安信托家族信托開發部及慈善信托部負責人上官利青對記者表示,“2018年年底,我們跟業內主要的信托公司交流了解到,現在市場規模大概在1000億左右。”
此前更有數據預測稱,到2020年,國內家族信托業務規模可增至6000億元。百瑞信托家族與慈善辦公室副總經理張永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預計未來三年將會是家族信托業務的爆發時期,家族信托也將成為中國超高凈值客戶的標配產品。
截至目前,建信信托、平安信托、中航信托、長安信托等公司的家族信托已逐漸形成品牌和規模。比如,據建信信托半年報數據顯示,截止2018年6月末,其家族信托已落實配置規模超過300億元,各系列家族信托設立單數超過800單。近期公布年報的山東信托,截至2018年末,其家族信托合同金額達76.6億元,同比增長66.5%。
而2018年,光大信托、中建投信托等公司落地首單家族信托業務。作為同樣剛起步的百瑞信托,張永告訴記者,“成立辦公室僅1年多的時間,我們落地家族信托業務15單,總規模近3億元。”
上述信托從業人士認為,家族信托的快速增長主要有幾個原因。一是,財富管理和傳承的市場需求非常大,監管層對家族信托業務持續釋放出利好信號。二是,經過幾年的市場教育,高凈值人群對家族信托的了解更深入,成交量提升。三是,產品和服務越來越成熟,產品線也更加豐富,從幾百萬到幾個億的產品都有。
盈利空間和規模掛鉤
記者注意到,近期市場上多家機構均推出百萬級別的家族信托產品。比如,平安信托此前推出標準化咨詢型家族信托,起點600萬元。也有銀行推出門檻僅為100萬元的家庭信托。
去年銀下發的“37號文”明確了家族信托不適用“資管新規”,并界定了家族信托的財產價值不低于1000萬元,同時兼具事務管理和金融服務職能。張永認為,“按照監管層的劃分,1000萬以下的產品需要符合資管新規的各項要求。”
“信托本身是法律關系,通過委托人、受益人和分配條件等架構合理設計,就可以實現財富傳承和財產隔離的功能。”上官利青對記者表示,這部分市場需求的人群體量會比較大,對信托公司的專業水平、信息系統和處理效率要求會更高。
“系統建設需要資金投入,不投錢哪來的系統?”上述信托從業人士表示,相較于國外,國內的家族信托客群基數大,可以用系統化、技術化去開展家族信托業務,但是投入大,盈利周期長可能是一些機構止步的阻礙因素。
據記者了解,開展家族信托業務的信托公司,有的采取單獨設置獨立的部門開展業務;有的放在財富業務或創新業務部門下,由一個小組開展。通常來說,家族信托事業部、家族信托辦公室等部門,采取全流程的形式來開展業務,包括前端的法律架構搭建、中臺的統籌配合和運營管理等。
“這得看信托公司是不是真的看準并且全力去做,有的信托公司嘗試之后發現短期內都很難盈利,投入產出比低,可能投入力度反而往回收縮。”上官利青進一步表示,當前家族信托的發展階段,需要大量人力成本和信息系統的投入,重新構建運營、托管、風控合規等流程和服務體系。“我們在人員配置、信息系統搭建上花了大力氣,今年應該是能夠實現盈虧平衡。”
上述信托業內人士認為,家族信托的盈利空間和規模掛鉤,因為固定成本不變,只有規模大了才能形成利潤。“目前很難實現盈利,這是大部分公司都存在的情況。”
據記者多方采訪了解,當前家族信托業務的管理費從千分之幾到百分之一都有,差別非常大。有受訪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有的同行愿意做‘地板價’,如果大家拼價格,又因為價格低不愿意花太多精力去做好客戶服務和財富管理,那就可能容易形成惡性循環。”
實際上,家族信托業務還面臨著諸多問題。比如,專業人員的稀缺,家族信托需要從業人員具備法律、財務、投資等綜合能力較強的從業人員;國內的家族信托在法律規定上雖沒有實質性障礙,但國內信托登記制度、遺產稅等稅收制度仍待完善。
普益標準研究員龍燕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家族信托在我國目前仍處于探索階段,相關財稅制度、信托財產獨立性、雙重所有權問題尚有待解決,存續的家族信托種類多為資金型家族信托以及保險金信托,對股權、不動產、動產、慈善等類型的家族信托產品涉及較少。”
“目前主要是受限于交易過戶的高成本。”多位受訪人士表示,如果房產、股權等資產注入家族信托,按照當前國內的制度和實操是需要過戶到信托公司名下。“比如公司股權原始價值1000萬,現在估值達到1億元,那么交易過戶給信托公司時,增值部分就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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