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房產新政;繼承的房產再出售新政
山東淄博樓市新政:不再區分首套、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
來源:齊魯網
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1部門
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
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淄博市財政局
淄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淄博市人民政府
淄博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淄博市稅務局
中國淄博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淄博監管分局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動構建我市房地產發展新模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把握商品住宅增量供應節奏。加強房地聯動,優化土地供應,嚴格控制商品住宅庫存規模增加。嚴格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有序推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合理把握住房供應節奏。嚴格預售資金監管,支持各區縣創新預售資金托管模式。
二、落實國家住房信貸政策。對于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落實國家關于降低存量房貸利率等系列金融支持政策,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
三、繼續實施購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延續執行階段性購房補貼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截止時間由2025年5月31日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國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按照以上時間節點同步順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落實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退稅、個人購房契稅減征等稅收優惠政策。
四、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繼續執行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96萬元、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160萬元的優惠政策。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準,以擬購住房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擁有的住房套數作為認定標準。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標準,繳存人在我市購買首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將貸款申請日前12個月的租房提取金額與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實施“商轉公”政策,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商業住房貸款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放寬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條件,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可辦理購房提取;符合貸款條件的,可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高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提取額度,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的,可根據該筆貸款最近12個月內的還款金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完善“房票”安置模式。積極利用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購買存量住房用作安置住房。在推動城市更新、城建重點工程中涉及對被征遷居民進行安置的,鼓勵優先采用“房票”安置方式。各區縣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六、推動存量土地盤活利用。鼓勵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支持企業通過“預告登記”轉讓方式,盤活存量住宅土地。大力推動閑置土地盤活利用,采取依法收回、協議收回、調整用途和規劃條件后使用等方式分類處置閑置土地。鼓勵地方平臺公司與專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合作開發,加快推動項目開工建設。
七、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充分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壓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加快“白名單”問題項目整改修復,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項目進入“白名單”,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扎實推進保交房各項工作任務,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推進項目順利建設交付,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八、持續開展商品房促銷活動。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針對產業園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等,開展集體團購商品房活動。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房屋推介和購房優惠活動。
九、支持開展“賣舊換新”活動。繼續推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幫賣”模式。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中介機構積極參與“賣舊換新”活動,舊房可由企業和換房人先行辦理轉移預告登記,確定意向主體并售出后,先行注銷預告登記,再通過二手房過戶登記方式完成交易。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對購(換)房人給予新房折扣、交易費用減免等優惠。
十、大力提升住宅品質。加大新建住宅品質提升支持力度,鼓勵住宅規劃設計創新、住宅產品多樣化。制定高品質住宅施工技術導則,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升房屋建設質量,全方位提升住宅品質。購買高品質住宅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之前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執行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要求發生變化,按上級政策規定執行。
來源丨掌中淄博
房地產新政丨淄博市“商轉公貸款”辦法出爐 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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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8日訊 為滿足工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減輕公積金繳存職工還款壓力,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淄博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淄博制定出臺了《淄博市個人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該辦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記者采訪獲悉,《淄博市個人商業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中所稱的商轉公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將本人已辦理的淄博市商業性住房貸款經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后,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業務。“商轉公貸款”申請人為在淄博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現階段暫不支持異地繳存、靈活就業繳存等人員作為主借款人辦理“商轉公貸款。“商轉公貸款”利率按照中國規定的利率標準執行。同時,《暫行辦法》要求,組合貸款中的原商業貸款不能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因繳存職工家庭辦理組合貸款時已經使用了住房公積金,同一住房不能再次使用。將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結清后,也不可以把原商業貸款部分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商轉公貸款”只能申請轉為純公積金貸款,商轉公貸款額度不足以還清原商業貸款的,差額部分須自籌資金還清。
房地產新政丨淄博:出臺十條措施 穩定房地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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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17日訊 近日,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
這次出臺的“十條措施”內容主要包括: 一、把握商品住宅增量供應節奏。加強房地聯動,優化土地供應,嚴格控制商品住宅庫存規模增加。二、落實國家住房信貸政策。對于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為15%;落實國家關于降低存量房貸利率等系列金融支持政策,進一步減輕購房人房貸利息支出。三、繼續實施購房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延續執行階段性購房補貼和二孩、三孩家庭購房補貼政策,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截止時間由2025年5月31日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落實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退稅、個人購房契稅減征等稅收優惠政策。四、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繼續執行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貸款額度96萬元、高層次人才最高貸款額度160萬元的優惠政策。五、完善“房票”安置模式。積極利用城中村改造專項借款,購買存量住房用作安置住房。在推動城市更新、城建重點工程中涉及對被征遷居民進行安置的,鼓勵優先采用“房票”安置方式。
另外,十條措施還在推動存量土地盤活利用、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持續開展商品房促銷活動、支持開展“賣舊換新”活動,大力提升住宅品質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