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房產證一方自愿放棄、房產證放棄一方需要什么手續
夫妻一方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聲明,離婚時如何處理?
深圳離婚律師訟別通過本文分享,夫妻一方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聲明,離婚時如何處理?
(一)夫妻雙方婚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的聲明,該行為為單方法律行為還是贈與行為?深圳離婚律師訟別如下觀點:
1、單方法律行為,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能成立并生效的法律行為,如解除權、遺囑、追認權、撤銷、抵銷、免除、選擇權、優先購買權、放棄、拋棄等。單方法律行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無須對方作出接受與否的意思表示。
2、贈與是雙方法律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得撤銷贈與合同。
3、如前所述,夫妻一方在婚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的聲明,并不是作出意思表示即能成立并生效的法律行為,需要一方配合辦理房產變更登記等行為,故夫妻一方在婚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聲明的行為為贈與行為。
4、夫妻間的贈與與一般的贈與的區別
4.1一般的贈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一章贈與合同的有關規定,權利人在贈與財產的請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贈與,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4.2夫妻間的贈與不同于一般的贈與,其具有特殊的身份關系,實務中大多參照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的規定,認為夫妻一方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的聲明,該聲明為夫妻財產約定,在房產變更登記前,贈與方有權撤銷贈與。
(二)法院判例中對于單方出具放棄所有權聲明的認定,深圳離婚律師訟別結合司法案例進行分析:
1、婚內單方出具的放棄房產所有權的聲明:在實務中,有的法院認為應結合該聲明的背景判斷該聲明是否為婚內財產約定;有的法院認為在婚內單方聲明放棄了房產所有權,該聲明有效,聲明人在離婚糾紛中要求對該房產進行分割的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案例1:(2020)冀01民終4283號
本院認為,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在于上訴人王某2015年1月6日向被上訴人李某出具《證明》的性質,該證明內容為:證明家里財產全歸李某單獨所有,我自愿放棄財產所有權,永不反悔。王某2015.1.6。從上述內容上看,并未明確具體財產,應系王某對李某在婚姻存續期間的某種承諾,被上訴人李某主張是對婚內財產的約定,上訴人王某認為是出于挽救雙方婚姻的目的,且當時受到被上訴人及其家人的脅迫。從形式上分析,該證明系王某單方出具,并非雙方針對具體財產的約定或協議,關于婚內財產的約定,既已生效的新華區人民法院(2015)新民初字第1049號民事判決書記載“關于財產問題,在原告(李某)名下位于石家莊市新華區房屋,原被告已于2014年7月21日對房屋所有權進行了約定,該約定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在被告(王某)名下的新華區中華北大街370號北郡B區8-1-1603室房屋,系原被告雙方婚后貸款購房,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待取得所有權后,當事人可另行主張合法權益。”由此可見雙方對另一套房產采取的是明確約定的方式,且時間是在王某出具上述證明之前,故本院認為將該證明認定為是雙方對財產特別是訴爭房產的約定不符合常理。再者,王某在之前的離婚訴訟中也明確對此證明提出了異議,審理法院也以該房產未取得所有權為由未予裁決。從時間上看,該證明出具的時間是2015年1月6日,而雙方認可上述離婚案件被上訴人李某起訴的時間也是2015年1月,故本院以此認為王某主張該證明系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之理由成立,依法予以采信。基此,原審認定該證明雙方約定訴爭房產中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部分歸李某所有確有不當,本院不認為該證明系對訴爭房產歸李某所有的約定。被上訴人李某可以依法另行主張權利,但其以該證明為夫妻財產約定并主張該訴爭房產為己所有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案例2:(2016)魯0503民初464號
根據原告的申請,本院依法到河口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調取了被告王某某出具的聲明一份。聲明內容為:王某某、胡永江自愿放棄河口區商場街38號二幢2212號房屋所有權,該房屋所有權歸劉軍、楊某某按份共同所有。原告質證意見:沒有異議,這份證據足以證明該房產是原告的個人財產。被告質證意見:聲明是我簽的。
本院認為,原告起訴離婚,被告同意離婚,經本院調解和好無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依法應當準予離婚。原、被告一致同意孩子王某隨被告共同生活,能夠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學習生活條件,本院予以確認。根據本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學習生活需要,原告以每月給付王某撫養費900元為宜。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綜合考慮財產的具體情況,原、被告的意愿及照顧子女的利益等方面予以分割。被告主張分割河口區商場街38號二幢2212號房屋,因其已經自愿放棄對該房的所有權,本院不予支持。
2、婚前單方出具的放棄房產所有權的聲明:訟別在法律實務中經驗,男女雙方婚前共同支付首付款購房,一方明確放棄房屋所有權,房屋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一方如無證據證明存在共同購置房屋的意思表示,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屋歸產權登記方一人所有。考慮到婚后有共同還貸的情形,基于公平原則,由產權登記方對另一方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進行補償。而共同支付首付款的部分,如無證據證明對方支付的首付款是贈與性質,則產權登記方應當返還另一方出資的首付款。因此,在實務中,深圳離婚律師訟別建議當事人保留好共同出資的轉賬憑證以及共同出資的意思表示。
案例3:(2016)蘇0591民初7766號
本院認為,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雙方就購買蘇州房產時易某支出36萬元無異議,本院予以確認。原告主張系共同出資買房,但購買該房產時雙方未登記結婚,婚后由簽訂合同一方即李某個人取得房產登記證書,被告并不認可共同出資購買的主張,原告又未舉證證明雙方就該房產存在共同購置的意思表示,該套蘇州房產應認定為李某婚前個人房產。李某主張原告對該房產的出資36萬元系贈與,但并未舉證證實,本院不予采信,該款項在雙方離婚時也應由產權人李某予以返還。
關于雙方共同財產的分割,雙方均申報了上述位于長沙、蘇州的兩套婚前房產,兩套房產均有銀行按揭貸款,雙方于婚后進行了共同還款。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故涉案兩套房產均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登記一方應對對方進行相應補償。
(三)總結
通過深圳離婚律師訟別上述分析,進行總結。在離婚律師法律實務中,對于夫妻一方出具放棄房產所有權的聲明的,法院一般認為該聲明為夫妻財產約定,該約定有效,應按照該約定對房產的歸屬進行處置。筆者認為,該一刀切的做法不合理,對于夫妻間財產贈與,應考慮夫妻間特殊的身份關系。訟別提醒,夫妻間贈與,尤其是房產贈與,一般與夫妻對家庭的付出、情感等原因相關,帶有身份附隨性和組建家庭的目的性,與夫妻在婚姻關系中權利義務的產生、存續、消亡都密不可分,夫妻間贈與系“以婚姻為基礎的贈與”,適用特殊規則,夫妻贈與本質上仍屬于贈與,不宜適用婚姻家庭法,但若贈與以婚姻為基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若未結婚或離婚,則可以適用情勢變更制度進行變更與撤銷,贈與人仍可以在離婚時主張對該房產進行分割。
丈夫自愿將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放棄所有權,離婚時卻反悔
2016年,李紅與丈夫趙杰經人介紹后,相處半年決定結婚,結婚后,李紅將自己婚前的房產賣掉,用售房款支付首付在市區獨自購買了一套豪宅供夫妻倆婚后居住。
在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時,趙杰為了表明對李紅的感情,告訴李紅:“房子是你出錢買的,房貸也是你還,這房子我就掛個名字,所有權都歸你。”
趙杰向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出具了《財產約定具結書》一份,表明房產歸李紅一人所有,趙杰自愿放棄所有權。后經兩人協商后,房屋登記為李紅、趙杰按份共有,其中李紅占99%,趙杰占1%。
兩人婚后相處兩年后,雙方因為生活瑣事經常爭吵,夫妻感情出現裂痕,兩人分居。分居兩年后,李紅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一年后,李紅再次以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確認婚后購買的房產歸自己所有。
趙杰認為:該房屋既然是婚后購買,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當時出具的《財產約定具結書》是為了維護夫妻感情,不能作為財產分割的依據。
李紅與趙杰的婚姻,在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感情未得到改善,李紅第二次起訴離婚,證明雙方感情已破裂,法院判決準予離婚。(來源:法官愛民公眾號)
關于婚后李紅購買的豪宅的所有權,如何進行分割呢?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
本案中,李紅婚后購買的房屋辦理的不動產登記簿上登記的:“李紅占99%,趙杰占1%”。應當依據不動產登記簿上載明的內容為準。既然趙杰自愿按照約定進行了登記,說明雙方對房屋的占有比例已經達成了合意,并且經過行政機關進行了確認,雙方對房屋產權約定意思表示真實。
法院判決房屋歸李紅所有,李紅按照房屋現值向趙杰支付1%的房屋折價款。
感情熱戀期間,作出的承諾總是任性又豪橫,但感情沒了、淡了,牽扯到利益的時候,再索要屬于自己的財產時,就有些難以實現。
對于此事,您怎么看?
歡迎關注 “給你說說法 ”或者評論點贊,我們一起討論身邊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