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房產電話、保定四通房產劉經理
「通知」9月15日起,東方羅馬城、梧桐苑、大成紫御郡等10個項目可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了!
從9月15日起,大同市東方羅馬城等第六批10個項目將可以辦理房屋權屬登記了。這是記者從大同市房屋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為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盡快解決國有土地上房屋權屬登記的歷史遺留問題,今年起本市對2014年12月31日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和商業項目陸續解決房屋權屬登記遺留問題,總體原則采取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補辦手續、補交稅費相分離的辦法,優先為購房人辦理房屋權屬登記。
9月15日開始辦理的第六批10個項目名單和開發公司分別為:
● 東方羅馬城(山西同煤東方房地產有限公司)
● 梧桐苑(大同東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大成紫御郡(山西邦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同煤新苑(大同煤礦集團宏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鴻浩嘉園(大同市鴻浩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碧水云天御河灣(山西華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永樂園(大同市亞太房地產開發公司)
● 同力小區(山西省宏圖聯合建設工程公司大同分公司)
● 興同里小區(大同市四通房地產開發公司)
● 祥和佳園(大同市御河房地產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市房產交易權屬登記管理中心提醒市民,一定提前認真依據資料清單檢查核對自己的資料是否齊全,有無遺漏或瑕疵,一旦發現材料不全,一定要提前咨詢以便按要求準備好材料,確保辦理業務更加順暢。
(記者 邸東芳)
房開商有權收取“四通費”嗎?
在業主購買商品房時,房開商往往要求業主在購房款之外再額外繳納一筆“四通費”(該筆費用一般在四五千元左右),美名其曰“為了方便業主,屬于代收”,那這樣的要求合法嗎?如果不合法,業主該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普哥說法
一、什么是“四通費”?
“四通費”一般是指新建商品房配套的供電、供水、管道燃氣、有線電視等設施的建設安裝費(有的還包括通信、門禁等費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入戶費”。
二、關于“四通費”的收取是否合規問題
如果供電、供水、管道燃氣、有線電視等“四通費”均有省、市價格主管部門的收費標準通知、批復,則供電、供水、管道燃氣、有線電視等企業收取“四通費”符合規定;如果供電、供水、管道燃氣、有線電視等“四通費”已經被國家或省、市明令取消,則屬于違規收費。
三、關于業主是否繳納“四通費”及房開商代收“四通費”的行為定性問題
現在以貴州省為例。根據《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該條例現在已經修訂,原第三十一條已經修改為第三十條,但條文內容未變)、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有關問題的答復》、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關于〈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問題詢問的答復》,“四通費”等費用已經包含在商品房銷售價格中,購房者不需要另外繳納;房開商在商品房銷售價格之外另行代收“四通費”,屬于重復收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一種典型的價格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房開商以“代收”的名義向業主收取“四通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行為。
普哥建議
在實際生活中,與房開商比較,業主往往處于弱勢地位,被強制“代收”了“四通費”后,業主該怎么維護自己的合法性權益?
一、投訴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業主可以向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即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提供被違規收取“四通費”的書面證據(發票、收據等),要求價格主管依法查處并責令房開商返還“四通費”。
二、依法起訴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房開商返還違規收取的“四通費”。在訴訟中,房開商往往會以“合同”約定、合同意思自治等理由進行抗辯,但業主可引用《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貴州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有關問題的答復》、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關于〈貴州省城鎮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問題詢問的答復》等進行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