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李明芮 攝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徐金妹表示,《條例》在嚴格落實糧食安全保障法基礎上,圍繞山東扛牢糧食生產大省責任,建設更高水平的“齊魯糧倉”,發揮地方立法的實施性、補充性、探索性功能,堅持鮮明問題導向,突出山東地方特色,注重運用系統思維加強制度設計,健全完善糧食安全保障制度機制,切實增強《條例》的針對性、精準性和可操作性。
在強化耕地保護和耕地質量提升方面,徐金妹介紹稱,《條例》規定嚴格控制各類占用耕地行為,禁止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為,禁止將有毒有害廢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和土地復墾;《條例》還要求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對優化高標準農田規劃建設布局,強化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日常監管、專項核查,鼓勵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等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運營管護作出具體規定。
山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劉振遠稱,在立法過程中,起草小組先后赴臨沂、日照等地開展立法調研,并通過座談交流、實地察看、專家研討等形式,聽取一線執法人員以及糧食生產者、糧食企業等相關主體的意見建議。此外,為保障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起草小組征求了社會公眾以及16個設區的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立法研究服務基地、基層立法聯系點的意見,并選取了30余家具有代表性的生產經營主體征求意見。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組書記、局長常緒擴表示,《條例》的制定,是該省糧食安全法治建設新的里程碑,為進一步推動該省糧食事業高質量發展,構建更高層次、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將迅速啟動現有規章制度‘立改廢釋’工作,及時修訂完善或制定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糧食安全保障制度體系,打通《條例》落地‘最后一公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