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健康權、人身健康權訴訟時效
憲法中公民的基本權利一章節在考試中占有較大的部分,尤其是關于公民的基本權利中人身自由權,人身自由權是一種廣義的人身自由,包括涉及到人身的各方各面,也是考試中的常考點,所以在學習公民基本權利中人身權時要學的細一點,了解透徹一點。
一、明確內容
首先要知道人身自由權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只有這四項,考試經常會出現在單選或多選里面。
【例題再現】下列屬于人身自由權的有哪些
A、人身自由 B、宗教信仰自由
C、住宅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通信秘密
【答案】ACD。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廣義的人身自由權的內容,對于人身自由權有且僅有四種,其他的都不屬于,此類題目主要靠背誦即可得分。
二、分類
1、人身自由
對于人身自由,我國任何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不受侵犯,尤其注意只有經過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法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其他人都沒有這個權利。一定要注意主體,執行主體只有公安機關。考題經常會出現保安,居委會等都無權限制人身自由。
【例題再現】王某在幫鄰居家拆舊房時,從兩米高的墻上掉下,身受重傷。經醫院及時搶救,才保住性命,王某脫離危險后,因為拖欠醫院的醫療費,醫院扣留了王某的家屬,放王某出院去籌措醫療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醫院的做法正確,是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的必要之舉
B、醫院的做法錯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C、醫院的做法錯誤,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嚴
D、醫院的做法錯誤,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答案】B。解析:醫院扣留王某家屬的行為屬于限制人身自由,法律規定,只有公安機關才可以執行,醫院沒有權利,所以做法明顯錯誤,醫院可以運用合法手段維護自己權利,但是不可以限制人身自由。故本題正確答案選B。
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
常見的人格尊嚴遭受侵犯的行為主要就是侮辱、誹謗、誣告陷害。這三種情形要區分清楚,侮辱更多的是罵人,誹謗強調的是造謠對人造成傷害,誣告陷害強調的是指捏造事實,作虛假告發,意圖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一定是無中生有,主觀目的就是害人,和錯告區分清楚。
3、住宅不受侵犯
這點考的相對較少,住宅主要針對的是我們日常生活的地方都叫住宅。未經他人同意擅自闖入他人住宅就是對此權利的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對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國家有所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偵查刑事犯罪需要,由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進行檢查外,任何機關不得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要注意只有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沒有法院。
中公專家點評:人身自由權這部分內容相對性價比較高,考試出現的頻率較高,只要理解并且記憶還是比較好得分的,所以結合做題,抓住考點,這塊內容并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