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健康險;稅收優惠健康險 個人所得稅APP抵扣
界面新聞記者 | 呂文琦
界面新聞編輯 |
7月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適用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將適用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范圍擴大至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和疾病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主要險種。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原發布的《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對個人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當年(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即200元/月。這意味著,以個人納稅最高45%的稅率計算,最多可抵扣千余元。
此前稅優健康險是一款“醫療險+萬能險”的一年期消費型健康保險,該產品一般僅接受公司團體投保,極少險企開放個人購買,抵扣手續也較為繁瑣。而《通知》不僅將稅優健康險擴大至多個商業健康保險主要險種,還優化了扣稅手續,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將建立投保人信息賬戶,為稅收抵扣提供便利。
針對既往癥等人群保障不足的現狀,《通知》要求將其納入醫療保險承保范圍,允許人身保險公司針對既往癥人群設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和市場需要開發保障額度更高、責任更豐富的產品。鼓勵開發針對既往癥和老年人等特定人群的長期護理保險、疾病保險產品。
此次《通知》還對擬經營稅優健康險業務的人身險公司設置了相應的門檻,主要包括四點內容:一是上季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于30億元;二是上季度末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60%;三是上季度末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低于100%;四是具備符合要求的業務管理系統,并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完成系統對接。此外,主業突出、業務發展規范、內部管理機制健全的健康保險公司,可以不受第一款限制。
根據上述條款測算,市場上有40多家險企符合條件,可開展稅優健康險相關業務。
為了提高稅優健康險的獲得感,《通知》同時要求,醫療保險產品連續三年綜合賠付率指標低于精算假設80%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及時采取調整改進措施,切實降低后續經營實際與精算假設的偏差,設計為費率可調的長期醫療保險應當建立雙向費率調整機制。醫療保險業務三年累計綜合賠付率指標低于65%的,除采取上述措施外,人身保險公司報送該類產品時,應當提交費率合理性說明材料,說明材料須由總經理、總精算師、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并經公司董事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