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知道健康證沒通過_如何知道健康證沒通過的原因
□丁家發
2023年5月下旬,記者走訪合肥、鄭州、濟南、北京等地調查發現,保障消費者權益、防止疾病傳播的健康證,在發證、使用和監管環節,均存在著“盲區”:有醫院不體檢直接收錢發證;外賣平臺、餐飲企業等用人單位默許甚至配合從業者造假;體檢備案信息未聯網導致監管部門難以核查……這一系列問題衍生出“假證泛濫”現象。(7月12日《新京報》)
一張小小的健康證,關系著舌尖上的安全,更是公共衛生防疫中的重要一環。然而,合肥、鄭州、濟南、北京等多地健康證“假證泛濫”,令人堪憂。筆者認為,健康證“不健康”,直接威脅公共衛生安全。各監管環節“生病”出問題或是重要原因,必須采取措施加強監管,堅決杜絕健康證“假證泛濫”現象。
我國《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等五大行業的從業人員,必須,證件有效期為一年。也就是說,從事五大行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而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但記者在多地調查卻發現,在未體檢情況下就能拿到“健康證”,其中包括制假人員辦理的假證,也包括一些醫院出具的真證。有辦假制假人員打包票稱,執法人員都查不出來真假,更別提餐館和外賣平臺等用人單位。由此可見,這種“不健康”的健康證,并不能真實反映從業人員的身體狀況,留下了較大的安全隱患。如果有人業人員患有傳染病,則對公共衛生構成威脅,后果將不堪設想。
一般而言,各地相關醫療機構,不可能不知道健康證的重要性。但或疏于管理,或沒有內部監管措施,或為了一己私利,在未體檢的情況下,收加急費便直接發證。如此“賣”健康證的亂象,從業人員拿到手的,雖然是一本“貨真價實”的健康證,但實質上還是一個假證。此類假健康證的交易行為,漠視公共衛生安全,突破了法律底線,其危害性比偽造的假證更為可怕。此外,還有許多外賣騎手通過中介代辦的健康證,也都是假證。而餐館、外賣平臺或默許,或審核也僅是走個過場,不管健康證真假都審核通過,在客觀上也縱容了使用假證行為。因此,健康證“假證泛濫”亂象的背后,與各監管環節的監督不力,有著直接關系。
其實,偽造和使用假健康證都是違法行為。根據《刑法》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假的健康證,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買賣、使用偽造、變造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可被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而假證相當于無證。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縣級以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也可對經營單位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健康證“不健康”,必須依法打擊。一方面,加強對各醫療機構的監管,確保其遵守相關規定,不得不經過體檢就出具健康證。同時,外賣平臺也要嚴格審核,將持假健康證的從業人員“拒之門外”;另一方面,嚴厲打擊偽造和使用假健康證的行為,對醫療機構未體檢直接發證的相關責任人,參照偽造假證予以問責和懲罰,對代的中介、制售假證的人員,依法追究治安及刑事責任,對使用假證的從業人員以及經營單位,也要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該罰款的罰款、該停業的停業整頓,以進一步加大違法成本,讓違法者得不償失。這樣,才能有效杜絕假證,讓健康證真正“健康”起來,從而充分保障公共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