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理由有:
1、國家制定的標準落后于307醫院的治療方案。
2、307醫院的病歷資料屬于國家機密法庭上不能質證。
3、北京市司法局調查認定鑒定機構沒有聘請相關專家會診,鑒定書里明確寫著“請相關專家會診”法官認為北京市鑒定機構可以做虛假鑒定。
4、307醫院在2010年依比威生產廠家主動召回治療白血病最為關鍵的藥品甲氨蝶呤時,307醫院沒有及時補充其他生產廠家生產的甲氨蝶呤,法官認為沒有衛生部,國家藥品管理局,總后衛生部的要求,307醫院可以不管白血病患者的治療效果,不需要及時補充其他生產廠家的甲氨蝶呤藥品。
5、法官在開庭中只允許307醫院口頭上說307醫院治療方案優越國家標準,不允許307醫院提供優越性的證據,因為優越性的證據是國家機密。
6、法庭上法官認為自己沒有權利審核307醫院的執業許可證,要求患者向軍委上訪。
7、開庭中法官以患者不會說普通話,聽不清患者說話,就不讓患者說話。以下為判決法官
皇城根下的法官如此任性,中國依法治國路還有多長,王岐山的反腐什么時間可以走進法院系統,什么時候走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請求快帶審批此案。還老百性公道! (責任編輯: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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