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紀檢叫去談話幾種可能,紀檢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哈嘍大家好,今天還是小于。每個人尤其是公職人員,都非常害怕被紀委同志叫去談話,生怕自己出什么問題。但其實有些情況下,并沒有這么嚴重。我們分情況說說,被紀委叫去談話,有哪幾種可能。
一、提醒談話
看到新聞里經常提到的“紅紅臉、出出汗”,其實很多時候就是指這種談話。它是指在發現黨員領導干部發現輕微的違紀違法問題,或者還沒有真正實施、但存在一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時,由相關領導和有問題的同志進行談話,提醒他千萬不要犯錯。比如,某局長聽說科員小王最近和企業人員走得很近,而且經常吃請,甚至有人傳言其收受老板送的禮品禮金,但并沒有任何證據,這時局長可能就會和小王進行提醒談話,告誡他要潔身自好。通常這種談話是很有警示意義和預防效果的,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會讓被談話人真正起到紅臉出汗的作用。
二、核實談話
在違紀違法問題調查基本結束,事實基本查清以后,會和被調查人本人進行核實。因為在調查核查階段,基本都是調取一些書證,或者與相關的證人談話,通常不會取得被調查人的“口供”也就是筆錄,因此為了證據鏈的完整,也為了保障被調查人的知情權,會把查清的問題一一向被調查人核實。比如有人舉報某領導干部張三,收了李四送的20萬元,幫助李四提拔某個職務,辦案人員在取得了20萬元轉賬交易記錄、李四的證人證言、李四提拔某職務的文件以后,就說明問題基本調查清楚,那么就會找張三核實“你是否接受李四請托,幫他謀求職務,并且收了他送的20萬元”。
三、了解談話
有時為了查清一些問題,需要向本人了解一些情況,但是因為問題本身還沒有全部查清,所以不能算作“核實”,只能叫作“了解”。還是比如有人舉報某領導干部張三,收了李四送的20萬元,幫助李四提拔某個職務。但是紀委辦案人員并沒有查清是否屬實,就會先找張三側面問一下“你最近有沒有安排過人事調整的工作”之類的問題,發現一些線索來輔助調查,而不是直接針對真正的問題發問,以免打草驚蛇。
四、詢問談話
這個是最常見的一種談話。許許多多的事情,都需要有證人作證,也就是請相關人員如實提供情況,用來證明被調查人實施過或者沒有實施過某些違紀違法行為。這種談話,通常都是面向證人開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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