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12月3日,大S在個人社交平臺曬出房屋購置匯款明細(xì),稱:“兩套房皆為本人貸款購置。愛新覺羅汪挑好,我買單。心疼聲嘶力竭賣酸辣粉的被兒坑。”
同時,大S還曬出一份借據(jù),署名為汪小菲,落款日期是2018年10月6日。借據(jù)中寫到:“本人汪小菲向徐熙媛一共借款2600萬元,2000萬用于酒店投資,600萬用來周轉(zhuǎn)律師費。于2018年底前全部還清,特立此據(jù)。”
大S配文稱:“這借據(jù)為愛新覺羅汪親筆寫下。事隔至今只還了500萬元。嫁入‘豪門’真是穩(wěn)賠。現(xiàn)在祖宗十八代都被誹謗,無語。難怪軟飯賣得駕輕就熟。”
對此,汪小菲發(fā)文回應(yīng):“徐熙媛,我本來對你還保留孩子母親的這個身份,你今天睜眼說瞎話,你根本就不配當(dāng)我孩子的母親。咱們買的那個房子時,我在臺灣都沒有賬戶!我賣了畫,都匯到你永豐銀行!首付交了兩個多億,后來酒店有了賬戶,就從酒店付的房貸。”
對于大S公開他的親筆借條,汪小菲稱:“當(dāng)時酒店開業(yè)差點兒資金,從大陸匯不來錢!你以為匯款那么容易嗎?我讓你幫我度過一下,當(dāng)時又買房酒店又在裝修同時進行。你讓我寫的借條,我什么時候,給你給家那么多東西,我讓你寫過任何東西?婚的時候你自己說的這個錢不用還了,因為四億那個房子給你了。但是離婚后你又出爾反爾,我同意給你,我換不出那么多外匯,所以賣了一幅畫價值五百萬臺幣,我就先還了你五百萬,剩余的后續(xù)慢慢還完。”
最后,汪小菲表示會將證據(jù)都公開,“當(dāng)時律師都在,大家都能作證!你要臉嗎?等會兒會把這些資料一一公開!”